舉報人該受到重點保護,他們姓甚名誰,長成啥某樣,家住哪里,是男是女,所有的信息以不公開,不為被舉報人所知為最好。
如今倒好,當山西省委巡視組進駐某縣開展巡視,該縣公安局按照縣委書記的旨意,將縣委和信訪局附近的兩個攝像頭對準省委巡視組設立的兩個舉報箱。就這樣,舉報人的一舉一動被可能是被舉報人的縣委書記掌握得清清楚楚,讓人不禁為那些以為安全的舉報人捏一把冷汗。
記得幾年前,《法制日報》報道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材料顯示,在那些向檢察機關舉報涉嫌犯罪的舉報人中,約有70%的舉報人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打擊報復或變相打擊報復。時至今日,或許打擊報復的猖獗勢頭已有改觀,但從民意看對保護舉報人保護仍有不少期待,如“從根源上緩解舉報人孤軍奮戰(zhàn)的窘境”、“保護舉報人的法律需要更給力”等吁求不絕于耳。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保護舉報人還遠遠沒有達到有效安全理想的狀況。
就在不久前,媒體再度報道了舉報獎無人領的這一尷尬事實。說的是,2014年1月安徽省環(huán)保廳與財政廳聯(lián)合制定了《安徽省環(huán)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暫行規(guī)定》,對舉報環(huán)境違法行為的舉報人進行獎勵,并報銷舉報人領取獎金時的往返路費。然而,一年多過去了,僅有一名舉報人領取了獎金。細細分析舉報獎發(fā)不出為何成老大難,根源在于有關部門的發(fā)獎機制以及對舉報人的保護機制還欠完善、欠科學,難以取得舉報人的充分信任。
在舉報人的權利處于“由誰來保護”,人生安全處于“用什么保障”,孤軍奮戰(zhàn)的窘境仍處于“從根源上緩解”,這樣的“嚴峻形勢”下,舉報人走進了可能是被舉報人“精心”安裝的攝像頭,“迎接”他們的又會是什么?
山西靜樂五家莊村民實名舉報疑遭打擊報復、實名舉報村支書無人管一舉報者遭報復被打死、衛(wèi)生院長打瞎舉報者……舉報人成批量遭報復,那些一不小心走進“攝像頭”的舉報人會不會緊步后塵?
那么,攝像頭里的舉報人還好嗎?
(責任編輯:屈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