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臃腫,人浮于事,是行政部門的一個痼疾。因此,近些年來,在深化體制改革中,一直堅持精簡機構與精兵簡政。應當說,這方面已經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積弊過深,冗官仍然不少,要徹底消除“官冗之弊”,還需“同志長期努力”。
值得注意的是,這種“官冗之弊”,不僅存在于行政部門,同時也漫延于國營企業(yè)。近日,山西省副省長王一新在國企改革會議上,就批評省屬國企管理層次多,干部多,人浮于事。他說,“一個煤炭集團相當于處級的一兩千人都有,職工意見很大。”在這以前,中央第四巡視組向中國工商銀行黨委反饋巡視意見中,也專門指出“總行行政色彩濃厚,機構臃腫,僅運行管理部就下設23個處,221人!
這表明“救官冗之弊”,也必須在國企領域認真展開。冗官過多,使我國的官民比顯得失調。記得前幾年,有位政協(xié)委員說,我國吃皇糧者占總人口的比重過大,官民比已經達到1:26 ,比清末高出35 倍。當時有不同意見,說官民比是1:197。所以出現(xiàn)這樣的不同說法,是由于對“官”有不同的計算,后者只算黨政干部,而前者則是將國企管理人員和從事公共服務事業(yè)等人員都算進去了。在我看來,凡是吃皇糧的,特別是國企里有著行政級別,并享受著相應政治待遇的管理人員,都屬于“官”之列。
企業(yè)應遵循企業(yè)規(guī)律進行管理,按照中央布置,國有企業(yè)應建立職業(yè)經理人制度,在人事管理方面實現(xiàn)“去行政化”,改變以行政級別為參照的人才評價標準,建立科學合理的人才市場價值評價體系。國企肩負著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重任,管理員工應當精明能干,克盡職守,為發(fā)展壯大國企作出貢獻。國企沒有“官”的位置,更容不得“養(yǎng)閑官”。有效改變當前一些國企經營不善狀況,需要深入打破“官本位”,讓職業(yè)經理人的聘用、管理和退出機制都遵循市場化規(guī)律,掃清“體制內循環(huán)”和“能上不能下”積弊,真正激活員工的積極性與創(chuàng)造性。
國企閑官多,也反映出國企內部層級過多,機構重疊,職能交叉。有些企業(yè)在重組過程中,機構疊床架屋,層次越來越多,不是讓事情越來越容易辦,而是越來越繁雜。但由于這樣可以多出官位,甚而提高官階,因而樂此不倦。因此,解決“養(yǎng)閑官”問題,除了減“官”數量,還要削減層級,厘清內部職能,裁撤不合理機構。精官簡政與精簡機構是“焦不離孟,孟不離焦”,需要同步推進的。
(責任編輯: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