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初放暑假開始,四川綿陽長虹世紀城小區(qū)的人行道外,每晚6時許至9時許都會有10個左右的小學生擺地攤銷售一些小玩具,當起了小老板。其實,這是他們的暑假作業(yè)之一——社會實踐。然而,因為占用了人行道,影響了市容市貌,遭遇城管的介入。(7月23日《成都日報》)
暑期安排小學生參加社會實踐,顯然是個好主意。然而,讓未成年人過早地去趟“練攤”這一潭渾水,好主意卻變成了餿主意。眾所周知,“練攤”大多以違規(guī)面目出現,不僅占道經營,而且影響了市容環(huán)境。這些小學生“練攤”,或許會遭遇保安、城管“兩頭追”的尷尬?梢,與其說小學生“練攤”是一種社會實踐,不如說是在玩一種現實版的“貓捉老鼠”游戲。
所幸的是,面對未成年人違規(guī)“練攤”,城管采取了區(qū)別對待的政策,不僅未向他們“動粗”,還表示“讓孩子們進入正規(guī)地點擺攤,幫助孩子們安全完成暑假作業(yè)”。問題是,對于流動攤販來說,“正規(guī)地點擺攤”本身就“一位難求”,哪里有位置供孩子們“安全完成暑假作業(yè)”?退一步講,即便是城管給孩子們安排了“正規(guī)地點擺攤”,這對流動攤販公平嗎?
事實上,學校要求小學生“練攤”,就是為了讓他們體驗占道擺攤的違規(guī)經營行為?梢姡@本身就是一種以違規(guī)手段來進行的社會實踐,暴露了學校教育方式的嚴重錯位。不可否認,流動攤販是現代城市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他們在方便了市民生活的同時,也給城管帶來了許多困擾。對流動攤販的管理,一直是城管行政執(zhí)法的“老大難”問題。既要保證城市清潔美麗,又要保證市場有序,還要保證人性化執(zhí)法,非常之難?梢,小學生“練攤”,是在給城市管理“添亂”
因此,這種“練攤”有違社會實踐本意,對于家庭、執(zhí)法部門乃至全社會來說,均有害無益,特別是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讓孩子多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固然值得肯定,但必須以合法的方式進行。開闊中小學生眼界,提高孩子的交際能力,不一定非得讓他們“練攤”,還有其他很多方式。比如,學?梢越M織孩子郊游,體驗田園風光;或組織孩子參加義務勞動等社會實踐活動,既可以開闊小學生視野,提高孩子的生活技能和交往能力,又不會增加家長的經濟負擔,更不會引起不必要的爭端。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