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在北京的計價標準由去年同期的1.5元/公里+0.25元/分鐘提高到了1.8元/公里+0.5元/分鐘。對此,滴滴公司回應稱,已經(jīng)充分保障了用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分析人士表示,滴滴漲價是要經(jīng)過反復測試的,“如果遭遇用戶強烈反彈,用戶大量流失,那就把漲價政策再縮回去,如果反應平平,用戶被動接受,那就可以將漲價政策實施下去成為常態(tài)。”(7月12日《北京青年報》)
滴滴快車漲價一事并未發(fā)布公告,這一既成事實使得后知后覺的消費者在乘車消費后才恍然醒悟。分析人士表示“不告而漲”是出于試探心理的目的,這種解釋難以讓人接受。筆者認為,滴滴快車漲價不能如此隱晦,需要多一點“情懷”。
什么是“情懷”?于消費者來說,“情懷”是一種理解。如果滴滴快車公司開誠布公地講明漲價的緣由,如市場競爭抑或是公司運行等等原因,消費者仍然看重其便利快捷等優(yōu)勢而欣然選擇,這就是“情懷”;于滴滴快車公司來說,“情懷”是一種坦誠,把漲價的原因公之于眾,充分尊重消費者的選擇自由,并期待消費者的青睞才是滴滴快車公司應有的“情懷”。
然而,滴滴快車公司卻沒有用自己的“情懷”去換取消費者的“情懷”。相反,悄然漲價透露著一種“冷漠”——游離在欺騙與合法邊緣的“冷漠”。 在保障用戶擁有知情權和選擇權上,滴滴快車公司僅僅只看重最后的結果,關注的是事實上的告知,卻忽視了消費者被告知的方式。
反思漲價的依據(jù)和衡量標準是什么,不難發(fā)現(xiàn)“漲價是為了試探消費者能否承受”的論斷顯然站不住腳。因為漲價的目的顯然是為了提供更優(yōu)質(zhì)的服務而非單純試探消費者的支付能力。既然漲價是為了自我升級和便利出行,為什么不坦誠地告訴消費者呢?筆者認為,滴滴公司不采用廣而告之的方式,而選擇“以點帶面”被動擴散的方式,實際上是想借助慣性思維裹挾消費者為漲價買單,這么做誠然是在透支消費者的“情懷”。
如果說滴滴快車公司的初衷是不愿意讓漲價效應影響到大眾心理的話,那么悄然漲價不會達到預期的效果。一方面,漲價這種負面信號對大眾心理的刺激可能減到最小,但被動了解漲價這個信號的影響可能會放到最大。試想,除了對滴滴打車有剛性需求的消費者,通過出租車司機間接、被動知曉漲價一事時,第一反應顯然不是理解的“情懷”,而是情非得已、情何以堪;另一方面,公司所回收的市場信號并不具有代表性。漲價對于大眾心理的影響不會立刻顯露,更不會直觀的反映在“試探”階段,市場份額即使減少也不會在“試探”階段出現(xiàn)明顯動蕩,這無異于給消費者埋下了不斷積蓄的負面情緒,給公司的長遠發(fā)展埋下了不小的隱患。
漲價不是商家諱莫如深的秘密,如果想讓消費者給予理解,商家理應先付出一分坦誠。正所謂“買賣不成仁義在”,滴滴快車漲價不妨多一點“情懷”,用坦誠誠換來理解。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