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部門近日發(fā)布消息,符合條件的外地考生在粵參加異地高考將在近期啟動報名。廣東異地高考方案過渡三年進入“第三步”。值得關注的是,根據(jù)實施細則,在廣東省合法租賃住房的,也屬于有“合法穩(wěn)定住所”,這意味著,細則正式實施后租房者若其他條件符合政策要求,其子女也可在粵報名高考。(11月3日 《南方日報》)
合法租賃住房也可享受異地高考福利。乍一看,無疑是個巨大進步,甚至被解讀為,城市拋去偏見與冷漠,開始向外來者敞開心扉。但事實真實如此么?其實,“合法穩(wěn)定住所”只是眾多前置條件中的一個,外來務工者還需具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持有廣東省居住證,在廣東省參加社會保險3年以上,而且隨遷子女還需在廣東參加中考,并在父母就業(yè)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真正符合條件的,寥寥無幾?梢,合法租賃住房的務工子弟,可異地參加高考,對大多數(shù)打工者來說,只是看得見卻夠不著的“標榜進步”。
其實,可異地參加高考的標榜價值,其實數(shù)據(jù)足以說明一切。據(jù)統(tǒng)計,廣東全省各年級在讀的外省戶籍隨遷子女4萬—5萬人左右,而符合異地高考條件的,2014年是767人,2015年是1000多人。只有不到2%的考生收益,廣東版異地高考的含金量,可見一斑。廣東考試院領導表示:“異地高考放開后,力爭戶籍生錄取不受影響!笨梢灶A見,合法租賃住房的務工子弟,可異地參加高考,受益的考生同樣有限。
可能,有人會說:“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細流無以成江河”,高考改革也需要久久為功。沒錯,高考改革需要循序漸進,摸著石頭過河。但穩(wěn)妥不等于保守,更不能成為拒絕改革的擋箭牌。否則,就會傷及自身。以異地高考政策為例,假如,各地還只是在微觀層面玩,合法租賃住房的務工子弟可異地高考,這種低檔的“標榜進步”,那么農(nóng)民工融入城市就永遠是個偽命題,彌漫在各大城市的用工荒就會愈演愈烈。顯然,這樣的結果是各方都不愿看到的。
高考改革不能陶醉于“標榜進步”。確保異地高考改革大踏步前進,其實需要中央和地方“同頻共振”、共同發(fā)力。首先,各地要拋開“標榜進步”式的自我陶醉,拿出包容的胸襟,切實有效的政策,來接納務工子弟異地高考。比如,降低積分入戶門檻,參加社保年限等。其次,要在國家層面推動全國一張卷,有效減少考生的流動成本;開閘戶籍制度,打破地區(qū)間、城鄉(xiāng)間的教育鴻溝。只有這樣,異地高考才能真正告別“只聽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的狀態(tài),在各地盡快實現(xiàn)。
2014年9月,國務院發(fā)布了《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制定了彌合招生地區(qū)差異的時間表,“2017年錄取率最低省份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縮小至4個百分點以內(nèi)”。有效拉平各地之間的高考錄取率,這其實是推進異地高考的一個重要時間窗口。只是時間不等人,希望各地盡快制定政策,確保異地高考改革平穩(wěn)落地。千萬別拿“合法穩(wěn)定住所”,這樣的“標榜進步”敷衍大眾期待了!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