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焚燒秸稈很火,相應(yīng)地,禁燒秸稈也很火,具體則體現(xiàn)在那標語上。
“飛機已經(jīng)上天,地里不準冒煙”、“誰家麥茬誰家管,焚燒拘留加罰款”、“上午燒麥茬,下午就拘留”、“全面禁止秸稈焚燒,堅決查處第一把火”、“蹲到地里點把火,拘留所里過生活”……見到此類標語,讓人唏噓之余更感到悲哀。
對于農(nóng)民焚燒秸稈事宜,當下確定的是,并沒有足夠的依據(jù)能夠坐實“焚燒秸稈致霧霾”。其次,不換位思考、多想想農(nóng)民的為難,反而以“城里人看鄉(xiāng)下人”的視角來治理,無形之中侵害到農(nóng)民的利益,焚燒與禁燒之間,難免會有下一個乃至下下個16年——自1999年起,秸稈禁燒已“狠抓”16年。
退一步說,暫且不論工業(yè)廢氣、汽車尾氣等才是霧霾的主要成因,以及如今的霧霾實際上在三十年前就已埋下伏筆。縱使焚燒秸稈確實是霧霾的“罪魁禍首”之一,便可對焚燒秸稈的農(nóng)民采取嚴刑峻法么?宣傳標語中,不是罰款,就是拘留,赤裸裸的語言暴力,是否似曾相識、感覺時光倒流?
曾經(jīng),亦是如此的歇斯底里——那些歲月雖已逝去,但依舊在時間的年輪里留下了斑斑痕跡。瞧一瞧那些年的計劃生育口號:“一人超生,全村結(jié)扎”、“國家興旺,匹夫有責;計劃生育,丈夫有責”、“能引地引出來,能流地流出來,堅決不能生下來”、“寧添十座墳,不添一個人”……再細細對照如今禁燒秸稈的標語,雖說已沒那么殘忍和夸張,但思維邏輯以及給人的直覺印象是不是如出一轍?
是的,一樣的讓人感覺不到“程序正義”——拘留或罰款總該有法律程序吧,說拘就拘、說罰就罰,法規(guī)的剛性何在?一樣的粗暴野蠻——憑什么蹲到地里點把火,就拘留所里過生活?“我”的點火理由說給誰聽?一樣的浮夸、虛假,是一種語言污染、精神污染——“我”就燒了把草,何以“害人害己害子孫”?假若“我”都吃不上飯了,“綜合利用人人夸”又有何用?
正因如此,才讓人深覺悲哀。很難想象,大力提倡為民服務(wù),強調(diào)依法治國,物質(zhì)基礎(chǔ)又已極大改善,生活方式也是全球化,以及權(quán)利意識更是日益覺醒的今天,一些地方的話語邏輯、思維和行為方式,卻依舊停留于那個“野蠻時代”。鑒于此,似乎也就能理解,為何整個社會輿論總是呈撕裂狀,公共理性總是難以生成——“以吏為師”的國度,官方口吻有時竟如此冰冷,又何以起到凈化作用?而官方思維與民間思維存在如此大的代溝,可不雞同鴨講、一地雞毛?
喬治·奧威爾說,“有什么樣的生活就會形成什么樣的語言,而什么樣的語言則又會強化最初的原因,導致相同結(jié)果的強化”。與此同時,無疑也說明法治社會的構(gòu)建以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培育,依舊任重而道遠。
真心期待,不久以后,宣傳標語中不會再把人民視為“假想敵”,官方的口吻會更加的人性化、具有人情味,整個公共言論空間,充滿的是理性、溫和和真誠。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