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1歲的無業(yè)男子田福生,冒充清華、北大雙碩士,自稱做奢侈品生意,4年多的時間里,通過QQ聊天等陸續(xù)與15名女大學生談戀愛,并騙取人民幣35萬余元,至少3人曾為其打胎。更令人吃驚的是,有幾名被害人是同一所學校的校友,甚至還有兩位被害人是同一寢室的室友。17日上午,北京房山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檢方以詐騙罪對田某提起公訴。(6月18日《京華時報》)
受害者不幸的人生遭遇,又一次演繹成,眾人的香艷談資。于是,在一種起哄戲謔、且怒且怨的氛圍內(nèi),這一詐騙案被描述成“大叔逆襲”,甚至被視作一段令人欽羨的“偉績”?而與此同時,那15名受騙的女大學生,似乎并未得到多少同情。一干圍觀者儼然更習慣于,擺出一副“怒其不爭哀其不幸”的姿態(tài),對之橫加嘲諷、肆意批判。凡此種種,當真可算節(jié)操碎了一地。
面對此類桃色新聞,公共輿論對“受害女性”的剖析,往往都表現(xiàn)出相當程度的刻薄。比如說,總是以“有錯推定”的視角,來想象女性角色的所作所為;總是以葷腥調(diào)侃的口吻,來“消費”事件本身最隱秘、最細節(jié)的部分。在很多時候,明明是受害者,卻在第一時間成為被指責的對象……而在田福生一案中,上當受騙的女大學生們,當然難逃被貼上虛榮、低智、不知恥一類的標簽。
不知從何時起,我們解讀此類情債案,已然形成某種充滿惡意的、程式化的套路。那就是,忽略真實的來龍去脈,忽略法理、道德的界定,反倒自以為是地,想象出“不堪劇情”并據(jù)此圍攻討伐。這種種現(xiàn)實因素,一同作用于田某案中,也便形成一股詭異的輿論風向。
所謂大叔逆襲,本質(zhì)上不過是“渣男作惡”。這一判斷,理應是我們理解該案的基本立場。受害女大學生也許有錯,但既無直接的事實依據(jù),公眾本該心懷同情、嘴下留德才是。值得反思的是,在一個價值日益多元的時代,諸如“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一類的粗糙標準,是否仍舊適用于我們之于“情債糾紛”的觀察——事實上,從沒有一套絕對適用的解讀框架,可被套用來就所有個案展開分析。
或許,每一起個案,都有獨特的原由。以田某案為例,實在有太多有待深思的地方:女大學生的社交偏好與心理弱點,網(wǎng)絡工具所衍生的技術(shù)性風險,以及異性魅力的行為學構(gòu)成,諸如此類都是值得研究的嚴肅議題。
(責任編輯:周姍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