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應該給予電商平臺合理的“容錯”空間。對于已經盡可能避免侵害消費者的電商平臺,法律可以合理減輕他們的賠付壓力。
2013年12月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啟動《電子商務法》立法進程,近日,電子商務法草案四審稿已經出爐,修改了多處內容,進一步推動了電子商務立法工作的深入。
電子商務法四審稿將電商平臺經營者對平臺內經營者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未采取必要措施需要擔負的責任,從原來的“連帶責任”修改為“補充責任”,這意味著電商平臺只用在平臺內經營者賠償能力不夠之時對消費者進行補充賠償。這一變動格外引人注意,不少人由此產生疑慮:如此給電商平臺減壓是否會折損消費者的福祉?其實,我們大可不必擔憂,給電商平臺適當減壓,反而會促進網絡打假,保障消費者權益。
給電商平臺適當“減壓”,體現(xiàn)了立法的公正性。網絡空間中,不法商販反審查技術更新迅速,電商平臺發(fā)現(xiàn)問題存在一定滯后性,要求電商平臺運營企業(yè)充當打假的萬能超人不現(xiàn)實。正如有電商平臺經營者所說,他們也是假貨的“受害者”。我們應該給予電商平臺合理的“容錯”空間。對于已經盡可能避免侵害消費者的電商平臺,法律可以合理減輕他們的賠付壓力。與此同時,我們也該看到,四審稿提高了對電商平臺罰款限額的上限,這就對抗拒履行或者消極履行審核義務和安全保障義務的電商平臺進行加壓。因此,“連帶責任”改成“補充責任”,不代表法律對電商平臺降低了要求,而是說明法律的追責更有針對性。獎懲合宜,方能讓電商平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讓消費者享受更好的電商平臺服務。
對電商平臺追責過于苛刻,效果也不一定就好。過重的法律壓力,可能會造成平臺自我審查機制的畸形,影響電商的活力,同時也會降低消費者的福祉。放眼未來,一些新產品進入電商平臺時,必然會造成電商平臺審核者的“本領恐慌”:如何鑒別真?zhèn),如何確保安全?電商平臺需要為新產品的引入付出的潛在“連帶責任”過高,他們很可能就會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直接禁止該類型產品在平臺出售。規(guī);碾娚唐脚_若不再出售正規(guī)的新產品,消費者正常網購需求就難以滿足。與此同時,相關假冒偽劣產品還可能因此獲得“商機”,轉入地下,進入政府難以有效監(jiān)管的小平臺,“劣幣驅逐良幣”對社會造成的危害會更大。
電子商務已經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電子商務法適用面較廣,立法程序必須慎重、科學。經過數(shù)次精心審查,電子商務法四審稿針對現(xiàn)實問題作出了許多回應,圍繞著促進電子商務持續(xù)健康發(fā)展,規(guī)范市場秩序,保障電子商務活動中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的立法目的,進行了進一步的完善。四審稿作出給電商平臺適當減壓的修改,正是在立法全局整體進步的基礎之上,進行的局部適應性調整。近年來,消費者對網絡購物中不時出現(xiàn)的假冒偽劣產品深惡痛絕,大家對《電子商務法》規(guī)范電商平臺運營充滿期待,立法機構唯有制定出科學、有效、富有前瞻性的法律條文,才能保障電子商務活動中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促進行業(yè)持續(xù)健康發(fā)展。
(責任編輯: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