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借貸名義受賄甚至搞“虛假借條”,挪用公款違規(guī)放貸獲取利益,借助職務影響直接參與或通過代言人非法集資、放貸謀利……媒體記者近日調(diào)查梳理發(fā)現(xiàn),有的地方黨員領(lǐng)導干部違規(guī)參與借貸的問題屢禁不止、花樣百出,甚至成為一些問題官員涉貪涉腐的新套路。(1月13日中國新聞網(wǎng))
看似新套路,實則老問題。不管是“以借款之名、行受賄之實”,還是涉腐官員參與違規(guī)借貸,始終未脫離“權(quán)錢交易”的窠臼,本質(zhì)上仍是權(quán)力尋租、權(quán)力變現(xiàn)的方式之一,無非就是打著“借貸”的幌子,企圖以“市場行為”或“民事行為”來掩飾權(quán)錢交易行為,妄想問題隱蔽化。
紙終究包不住火。這些涉腐官員自認為手段很高明,其實在法律的警戒線下,早就原形畢露。事實證明,任何想靠“套路”瞞天過海套取好處的行為,最終都難逃黨紀國法的嚴懲。而諸多警示案例也一次次警示我們,“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據(jù)中央紀委網(wǎng)站通報,2017年1-12月全國查處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12.21萬個,處理15.91萬人……可見,不管是“新套路”還是“老套路”,只要膽敢涉腐,最終走上的都將是不歸路。
“套路”害人終害己。隱藏再深的違紀問題,也難逃黨紀國法“利劍”高懸。任何不講原則、不講紀律,只講“套路”的行為,無異于自我加“套”,即便“換馬甲”“玩花樣”能僥幸躲過一次,但任何“套路”的終點都會是害己,這點從無例外。同樣,在“借”字上做文章,哪怕能躲得過初一,也絕躲不了十五,再多的“借條”也掩蓋不了觸犯法律法規(guī)的本質(zhì)。玩這種“套路”的涉腐干部,雖然可以得到一時的金錢入兜,享受一時的奢華揮霍,但這種損害公權(quán)力權(quán)威與政府公信力,也損害國家和公眾利益的違法違紀行為,最終會讓涉腐干部喪失自由,更會背上一生的道德枷鎖。
“忠誠、干凈、擔當”永遠是黨員干部最好的“護身符”。盡管健全法規(guī)、堵塞制度漏洞,強化監(jiān)管、規(guī)范權(quán)力運行等辦法,確實能減少“套路”滋生的土壤,但再健全的法律法規(guī),再完善的規(guī)章制度,少了人的思想為“籬笆”,終有行為“出軌”之時。這就要求每名黨員干部筑牢“干凈為官、清白做人”的思想防線,遠離“套路”。
其實,所謂“貪”,不過是“今天有貝”,那明天會有什么?這個問題值得每一名黨員干部好好反思。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