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電動車”,你腦海里會出現(xiàn)怎樣的一輛車?估計多數(shù)人想到的不會是“高大上”的特斯拉、油電混合的雷克薩斯,而是街頭疾馳而過的外賣小哥騎的電動摩托車、快遞小哥騎的三輪電動車,再加上近年來“送子大軍”駕駛的仿照普通汽車外觀制造的四輪電動車。眼下,電動車的形態(tài)日益豐富,兩輪、三輪、四輪,無棚、有棚,有的車如果單從外觀上判斷,甚至與小型機動車并無二致,內部結構也是五臟俱全,剎車、油門、轉向燈等等一應俱全?膳c形態(tài)的豐富程度相比,針對“電動車”的有效管理還處于非常原始的階段。
近段時間以來,各地陸續(xù)出現(xiàn)很多騎電動車的外賣送餐員、快遞員的交通事故。
此類車輛的駕駛員,由于沒有牌照、缺乏必要的交規(guī)培訓,在上路的過程中屢屢出現(xiàn)逆行、闖紅燈、在人行道上騎行、車速過快等不文明交通行為,不但嚴重影響了正常的交通秩序,還成為潛在的安全隱患。而大量未經備案的“送子車”更是在路上隨意行駛,很多司機都是家中的老人,上了年紀的他們并不具備相應的駕駛經驗。
一些“電動車”不僅在路上橫行,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隨意切換,甚至連高速公路也敢上;在停車時也是隨心隨意,人行道上停車是家常便飯,很多時候就是見縫插針,才不管會不會阻礙他人正常出行。
當大城市的交通狀況日漸擁堵,為了適應逐漸增多的短途、便捷、快速出行要求,“電動車”成了一些人的不二之選。無須搖號上牌、不必想著今天是不是限行限號、不必擔心違章停車被貼條、不必發(fā)愁四處找車位……生活在交通擁堵城市的你我,看到這些便利,都會發(fā)出會心一笑。然而,對于遵守交通規(guī)則的司機而言,面對這些與正規(guī)車輛搶道的“電動車”,只能是哭笑不得。我身邊的很多司機朋友都在感慨,早知開車如此艱難,還不如也買輛“電動車”代步了。
從某種程度上說,“電動車”填補了公共交通出行方式的空白之處,也為節(jié)省能源、減少污染方面做出了一定貢獻。因此,“一禁了之”絕對不是正確的處理方式。電動車管理要統(tǒng)籌全局,也要兼顧各方利益;既要遵守法律法規(guī),也要尊重群眾利益。
目前,專門針對電動車的管理規(guī)定尚處于缺位的狀態(tài),只有某些地方有一些零散的規(guī)定,在執(zhí)法過程中也沒能得到嚴格的執(zhí)行。由于沒有明確的處罰依據(jù),很多交警對“電動車”違章行為,采取了選擇性漠視的態(tài)度,多數(shù)情況下即時攔停下來也是口頭警告了事。而“電動車”的生產廠商也長期處于無序競爭的狀態(tài)。按照1999年的《國家標準》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不大于20km/h、整車重量不大于40kg;按這個標準,中國大量的電動自行車是超標的。而很多“超標車”的速度、危險程度已經超過了摩托車,但還是不用上牌照、不用考駕照、不用買保險、搶占非機動車道。
“電動車”橫行是城市交通安全的重大隱患,不過具體應該采取哪些措施來管,也考驗政府管理部門的智慧。
此前有媒體采訪過德國電動車的發(fā)展現(xiàn)狀,以德國Victoria公司最新開發(fā)的電動自行車為例,大部分最高時速為25公里(這個速度也是人們騎普通自行車能達到的速度)。據(jù)自行車專賣店的老板說,如果電動自行車速度太快,德國交通管理部門可能會要求騎車的人事先參加考試獲取駕照。按照德國兩輪車工業(yè)協(xié)會的統(tǒng)計,2011年在德國銷售的電動自行車之中,95%的最高時速都在25公里以內。
我們不妨借鑒國外對于低速電動車的管理政策,除了對低速電動車時速、車身、重量等進行限制以外,還可以考慮讓駕駛員接受必要的交通安全培訓,給“電動車”配發(fā)相應的牌照和駕照。嚴格管理電動車生產廠家,凡是超速,超重的,給予相應的懲罰。增設電動車險,針對電動車違章造成的其他行人損害和其他機動車的損害進行賠付,提供相應的經濟保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