醞釀已久的“土十條”正式出臺。5月31日,國務院發(fā)布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提出,強化地方政府土壤污染防治責任、落實排污企業(yè)主體責任、構建多方參與的土壤環(huán)境治理體系等措施,通過建立終身責任追究機制,落實政府、企業(yè)責任。(《中國青年報》6月1日)
與天空的霧霾和水體的污染相比,土壤污染更容易被忽視。這一方面是因為土壤污染“看不見”、“觸摸不到”,另外也因其污染危害釋放的過程相對漫長,以及長期以來形成的公眾認知盲區(qū)使然。若非當?shù)爻霈F(xiàn)突發(fā)事件,一地的土壤被污染,往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才會呈現(xiàn)后果。比如,此前引發(fā)輿論普遍關注的江蘇常州外國語學!岸镜亍笔录褪且粋典型案例。
這些年來,隨著各地城市化進程的推進,很多學校搬遷或新建的現(xiàn)象會越來越普遍。學校能夠更寬敞、更漂亮,固然是一個進步,但在這個過程中,如何最大限度保障新校舍的室內外環(huán)境安全,給學生一個健康放心的學習環(huán)境,值得引起有關各方高度重視。特別是,一定要有預先的防范與事中事后的糾偏機制,以使新校舍免于與被污染的土地為鄰,或者干脆就建在污染土地之上。
“土十條”強調要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防范人居環(huán)境風險, 這其中,首先要做到有清晰、明確的底數(shù),確保被污染土地不得被糊里糊涂使用。據(jù)介紹,目前有關部門已展開土壤污染狀況的調查與評估。惟愿這樣的調查除了摸清真實狀況之外,還要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接受公眾監(jiān)督。
以常外新校址為例,據(jù)報道,常外官網公布的環(huán)評報告早就指出“周邊場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對此地塊的影響”,其中提到,常隆地塊場地土壤和地下水已受到污染,存在人體健康風險和生態(tài)風險,并指出本地塊嚴禁開發(fā)和利用地下水資源。報告特別指出,常隆地塊開展修復會產生一定的空氣污染,學校如果在修復驗收完成之前投入使用,要加強監(jiān)督防護,注意土地修復產生的污染對師生的影響。
“環(huán)評”表述得如此清晰,且又是公開發(fā)布在學校官網,那么對于其可能存在的污染,至少政府、校方都是知情的。既然知情,為何沒能引起重視,乃至考慮校址選擇問題?進一步講,這樣的情形為何不向家長、學生說明?不主動說明倒也罷了,為何在家長質疑、媒體介入后依然堅執(zhí)己見?無論是出于什么樣的考量,都是一種不負責任。
其次,一旦出現(xiàn)問題,也要有相應的制度約束進行糾偏及追責。除了污染企業(yè)之外,地方政府同樣責無旁貸。此番“土十條”提出實行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終身責任制,就是一個突破。至少,這一終身追責的規(guī)定,可以約束地方政府更加重視人居安全。
“土十條”明確,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這一愿景令人振奮,但實現(xiàn)起來卻殊為不易。這就要求,在責任追究制度的懸劍之下,地方政府也會有更大的動力從現(xiàn)在開始、從源頭開始治理土壤污染。
也即,鑒于土壤修復的艱難漫長,遏止土壤污染也應該區(qū)分存量與增量。應該在全力治理存量的同時,強力杜絕增量。這樣,才有可能使得土壤狀況一點點好轉?偸沁呂廴、邊治理,則土壤治理將永無窮期。而大自然也不會給我們足夠的時間。到目前為止,盡管湖南等地已經開始整治被污染土壤,但國內尚未形成成型的治理模式。
此前,環(huán)保部部長陳吉寧提醒,“土十條”是個‘大治理’過程,并非要直接投入幾萬億元!岸魏巍按笾卫怼保罱K都應該落實到具體的地塊和項目上面。治理污染土壤,還民眾立足的安全,請從一個個“常外”開始。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