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美國習慣于扮演世界民主“教父”的角色,將其民主理論和民主模式精心包裝為“萬靈藥”,利用一切條件和機會輸出到發(fā)展中國家,特別是社會主義國家,忽悠得一些人對其民主產(chǎn)生原教旨主義般的情結。然而,如同曇花的“民主之春”運動卻使其兩個謊言穿幫。
“選舉民主”變成了“燒錢民主”
一人一票的普選制度是美國民主的主要形式,它似乎給了每個選民合法表達意愿的權利和機會,體現(xiàn)了“民主的真諦”。“民主之春”中的抗議者對此卻明確表明“不相信”,他們喊出“金錢滾出政治”的口號,直擊美國民主制度痼疾。
金錢政治在美國由來已久,是美國民主制度發(fā)展、內(nèi)生的產(chǎn)物。1828年安德魯·杰克遜當選總統(tǒng)后進行改革,確立起政治分贓制,其特點就是獲得大選勝利的政黨候選人把政府官職分配給那些幫助其在選舉中獲勝的人作為報償。由此為政治獻金打開大門,推動了金錢和民主的結合。此后雖然出臺一系列法律,如1925年的聯(lián)邦反腐敗行為法、1940年的哈奇法、1942年的史密斯-康納利法、1971年和1974年制定并修改的聯(lián)邦選舉競爭法等,對獻金進行限制,但實際上在每次選舉中,政治獻金都大顯身手。2010年美國聯(lián)邦最高法院允許個人、企業(yè)只要不是直接捐給競選人,捐贈支持競選活動的錢可以無上限,2014年4月美國高法以“捐贈是民意表達的一種方式”為據(jù),取消競選人接受個人捐款的上限,從而為金錢操作選舉、“錢主”控制民主提供了法律保護,同時也意味著美國民主“脫下最后的褲衩,墮落成了富人的裸奔”。
這樣,在法律允許下,富豪和利益集團通過資助民主黨、共和黨選舉,用金錢幫助政客贏得選票;政客勝選后,就以職位、政策和項目等形式給予回報,錢與權完成一次次交易。在今年大選中,億萬富翁喬治·索羅斯積極支持希拉里,最近又投入500萬美元以激勵拉丁裔美國人抵制共和黨參選人特朗普的排外言論,高盛公司為希拉里的三次演講支付67.5萬美元的費用,這絕非是索羅斯崇尚公正、高盛慷慨善良,而是因為希拉里如果勝選,這些錢就可帶來巨大的收益。據(jù)美國財經(jīng)博客網(wǎng)披露,2007年至2012年期間,在政治方面最為活躍的200家企業(yè)共耗費58億美元用于聯(lián)邦游說和競選捐款,而這些公司卻從聯(lián)邦政府的生意和支持中得到了4.4萬億美元的回報,這意味著,企業(yè)為影響美國政治花費的每一美元可以獲取760美元的回報。難怪一些大公司通常會同時給兩個總統(tǒng)候選人捐款,不管誰當選,利益都有保障。
在金錢政治下,選舉的關鍵不在于誰有投票權,而在于誰能決定選舉的結果。所謂的“一人一票”選舉,實際是各個強大利益集團之間的博弈、是資本主導的游戲。撇去種種幻象,美國大選呈現(xiàn)這樣的面貌:
其一,“燒錢”搏勝選。2008年美國總統(tǒng)競選費用約為50億美元,2012年則達到60億美元。今年僅廣告費就估計將達到44億美元。經(jīng)驗表明,參選者投入的競選經(jīng)費多少與競選成敗已是正相關的關系,花錢最多的候選人通常能夠取得勝利。正如安德魯·海伍德在其《政治學》中指出:“選舉結果與其說反映了選民大眾的利益,倒不如說反映了競選政黨所能獲得的資源和財力更恰當!
其二,兩黨“二人轉(zhuǎn)”。富豪、強大利益集團將資助的對象鎖定在民主、共和兩黨內(nèi)及其參選人上,從而“秒殺”了缺少資金的第三黨或者政黨聯(lián)盟勝選的可能。當“總統(tǒng)”“議員”這些頭銜在兩黨之間輪換時,國家的政治權力永遠掌握在強大利益集團手中。美國前總統(tǒng)吉米·卡特坦言,需要巨額資金支持的“金錢政治”對美國政治體系構成了“不可逆轉(zhuǎn)的損害”,“將有能力但缺乏經(jīng)濟后盾的參加者拒之門外”。
其三,壓制扭曲民意。美國選舉將表達民意、言論自由與捐贈勾連,使言論自由的程度也不得不取決于金錢的多寡。大量的普通人和窮人在沒有捐贈或者捐贈很少的情況下,很難平等地表達訴求。數(shù)以億計的美元堆出來鋪天蓋地的競選廣告、電視辯論和巡回演講,將普通選民的聲音“徹底淹沒”。而設計精巧的“代表人”制度、“勝者全得”規(guī)則以及日益嚴厲的對普通公民行使選舉權的限制,都使真實的民意受到壓制和扭曲,也導致了美國大選的投票率日益走低。
當金錢已經(jīng)綁架民主、選舉遵循資本邏輯時,“民主之春”的抗議者找不到解決問題的良方,只能提出國會采取行動、阻止巨額金錢腐蝕美國政治的要求,但這無異于與虎謀皮。
“新聞自由”變成了階級特權
美國的民主話語體系中,受到法律保護的“新聞自由”是一大亮點。美國媒體表現(xiàn)出“客觀公正”、嗅覺敏感、敢于“扒糞”,特別是對“異己”國家的政治問題、社會問題有著不畏艱難窮追猛打、刨根問底的精神。以至于在“民主之春”運動中,抗議者一直懷揣一個希望,即以抗議行為引得美國媒體的關注、報道,從而“讓公眾知道美國腐敗的選舉體制和虛偽的選舉法”。但是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wǎng)(CNN)沒有報道,微軟全國有線電視廣播公司和?怂闺娨暸_的報道時間分別只有12秒和17秒,而且在內(nèi)容上都稱抗議者關注“選舉權利議題”,卻沒有提“反對系統(tǒng)性政治腐敗”“反對金錢政治”這兩個最能反映運動目標的口號?棺h者只能失望地喊出“CNN去哪兒了”。
其實,CNN等主流媒體并非第一次 “失明”“失語”。在2011年9月美國爆發(fā)“占領華爾街”運動時,它們曾有同樣的狀態(tài)。之所以如此,是因為:
第一,資本控制媒體。美國主流媒體大多掌握在私人手中。20世紀80年代以來,美國出現(xiàn)媒體兼并潮,媒體所有權日益集中,資本在傳媒行業(yè)的壟斷程度越來越高,傳媒集團的規(guī)模越來越大。當前已是6家大公司控制了90%的媒體。這些大公司根據(jù)逐利的需要,可以要求下屬的新聞媒體制造輿論,影響公眾態(tài)度和政府決策,維護公司老板及其利益攸關者的正面形象,將新聞自由變成資本控制輿論的自由。各大公司積極參與競選捐贈,促使新聞媒體對涉及政治重大問題的報道作出傾向性選擇,不能忤逆老板和大股東的意愿。例如,CNN的母公司——時代華納公司是民主黨總統(tǒng)競選人希拉里的第八大政治獻金提供者,其下屬的政治行動委員會、員工和股東等已向希拉里捐款超過60萬美元,自然,CNN就不會去碰觸反對政治獻金的話題。
第二,政府引導輿論。表面上看,美國媒體不受政府干預,具有很高的獨立性。但事實上政府從未放棄對媒體的管理與利用。美國政府設有專門的機構、聘請專業(yè)的人員處理媒體方面的事務,通過多種方式,包括利用法律對媒體的活動作出規(guī)定,通過政策傾斜、利益交換、政治壓力等影響媒體的老板,總統(tǒng)、官員與記者發(fā)展私人關系,通過控制新聞源、為“配合”的媒體提供報道、采訪的優(yōu)先權等等,使媒體輿論有利于政府意圖的實現(xiàn)。因此,新聞自由有清晰的邊界,媒體不可能“任性”,必須服從美國的“政治正確”。
第三,媒體參與分紅。在美國選舉中,媒體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無論是參選人的形象塑造、主張傳播,還是攻擊對手、收集信息,都離不開媒體,由此要把大量的競選經(jīng)費支付給媒體。2012年奧巴馬在謀求連任時各種廣告就花了4.8億美元。按公司運作的媒體追逐發(fā)行量、收視率、點擊率和廣告收益,面對巨額的政治廣告只會趨之若鶩。通過為候選人搖旗吶喊,媒體實際參與了金錢政治的分紅。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執(zhí)行董事萊斯·蒙維斯在2012年一次講話中公開表示,在競選中揮金如土或許對美國民主是個壞事,但是對哥倫比亞廣播公司來說是非常有利的。當媒體及其掌控人成為金錢政治的分享者,豈會關注“反對金錢政治”的呼聲!
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徹底的、絕對的新聞自由。在美國,資本與權力是新聞自由的主體,它們聯(lián)合掌控了新聞媒體,使新聞自由變成“資產(chǎn)階級的特權”。由此,新聞媒體或出于對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或基于意識形態(tài)等因素的考量,必然在新聞的選擇、報道中扭曲事實、違背專業(yè)主義的要求,以從根本上捍衛(wèi)資本利益、維護政體、彰顯國家意志。這樣看來,“民主之春”運動被忽略就不難解釋。而那種“美國有真實的新聞自由”的標榜不過是掩飾“資產(chǎn)階級特權”的傳說,是對內(nèi)愚弄、對外誘導的工具。
將金錢政治主宰下虛偽的選舉民主和新聞自由精心包裝、大力推銷,顯示的是美國政治精英的算計與霸道!而對美國“民主”“自由”謊言的迷信,透出的是糊涂與教條。當謊言已經(jīng)穿幫、偽裝已經(jīng)剝掉,難道還要等待更多的“民主之春”來做清醒劑嗎?(作者是武漢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師)
(責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