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8點,記者登錄12306網(wǎng)站看到,由北京西開往長沙、成都、廣州和武漢等全國多個大城市的列車車票開售。3分鐘后,始發(fā)列車大部分軟硬臥、軟硬座車票基本上售罄。(12月7日《法制晚報》)
火車票預售期延長后,客觀使得退票的可能性大大增強,由此產(chǎn)生的退票負擔問題,為社會所詬病。將免費退票設計為開車前的15天,對于包容非理性的搶票來說,無疑是很大的進步,使得退票中有了一定無條件“后悔權”的要義。
不過,乘客預訂車票并不是游戲,尤其是春運,回家是剛性的需求。如何讓乘客作出最充分最有利的選擇,如何使得鐵路資源得到充分的利用,以及維護所有乘客的公平,才是票務設計需要考慮和平衡的。一方面,需要對乘客的購票行為作出限制,防止盲目甚至囤積哄搶,所以退票費的制約是必要的。另一方面,對于乘客的選擇權需要得到保障,即允許乘客在不影響營運的情況下,進行免費或者象征性付費的二次選擇。
所以,改簽的設計恐怕比提前15天退票免費,更有現(xiàn)實意義。對此,新政規(guī)定在其他列車有余票時,可以改簽發(fā)到城市相同的車票。不難想像,改簽是否便利與快捷,才是乘客能否有效選擇,甚至避免因為客觀原因不得不承擔梯次退票損失的關鍵。
票務新政一定程度上滿足乘客多次選擇的需求,但也增大了票務的交易頻率,加劇了運轉(zhuǎn)負荷。如今春運預售已經(jīng)開始,鐵路部門仍然需要在軟件、硬件的優(yōu)化上作出努力,保障購票、退票和改簽的快捷性、可靠性,讓想退的退得出去,想改簽的能夠改簽,才可能在乘客有得選擇的同時,保證公共資源得到合理使用。
(責任編輯: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