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報道,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執(zhí)法檢查組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建議,適時研究制訂兒童福利法。報告指出,我國現(xiàn)行法律中沒有專門的兒童福利法,在相關法律中雖有一些兒童福利方面的條款,但缺乏對保障對象、實施主體、資金來源、保障方法和保障水平的系統(tǒng)規(guī)范。
雖然關于《兒童福利法》還僅僅處于“立法建議”的階段,但這足以讓社會上的有識之士感到由衷的高興,因為這說明給予全國億萬兒童福利以法律和制度的保障問題,已經(jīng)引起了社會各界,乃至是全國人大的關注與重視。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此次檢查表明,每年約有5.5萬名未成年人意外死亡;猥褻、拐賣、虐待等以未成年人為侵害對象的刑事案件多發(fā);未成年人吸毒人數(shù)增多,2013年比2012年增加26%……
這一系列數(shù)字的背后,既是對我國兒童福利法律保障體系的拷問,同時也是對《兒童福利法》立法的急切呼喚。從貴州畢節(jié)5男童在垃圾箱取暖窒息而亡,到河南蘭考7名孤兒命喪火海,再到引起全國震動的“小悅悅事件”,一條條鮮活生命的逝去,不能不引起從政府到社會的集體反思:如果我們在兒童福利保障體系方面有所建樹,這些尚未綻放就已枯萎的生命之花,是否會有不一樣的結局?
而說到《兒童福利法》,我們實際上已經(jīng)落后于世界上很多國家很多年。英國是目前世界公認的兒童福利事業(yè)發(fā)展最為完善的國家,它們于1918年就由國會通過了《婦女及兒童福利法案》。這部法案保證了英國兒童福利事業(yè)無論是福利規(guī)模,福利內容和服務水平,其完善性和全面性都堪稱世界典范。我們的近鄰日本也早在1947年就制定了《兒童福利法》。可以說,世界各國都很重視兒童福利,很多國家有兒童福利局,最高級的有兒童福利部。有人也許會說,我們不是有《未成年人保護法》嗎?但是在一些專家學者看來,缺乏實施細則的《未成年保護法》,就像是一部道德宣言,是否得到遵守全靠道德自覺。
兒童福利是兒童最基本的一項權利,背后體現(xiàn)的是政府的責任、社會的責任。因為缺乏基礎兒童福利制度,在家庭養(yǎng)育兒童遇到困惑或困難時,他們無法得到國家的指導和幫助;在監(jiān)護人嚴重違反職責,對兒童的健康成長造成威脅時,國家也沒有及時、有效干預。所以借鑒國外的先進經(jīng)驗,從根本上治理兒童問題,保護兒童權益,制定屬于全國億萬兒童自己的《兒童福利法》已經(jīng)刻不容緩,不容再拖延。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