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地方紛紛拿出了國企改革方案,但是,國家層面的方案至今沒有出臺。原因之一,就是員工持股、特別是高管持股問題未能在部委之間形成統(tǒng)一意見。據悉,相關部委也不是反對員工持股和高管持股,而是擔心會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和腐敗。
應當說,這樣的擔心不無道理,卻不應當成為國有企業(yè)改革方案出臺的障礙。關鍵在于,如何才能有效避免國有資產流失和腐敗的問題發(fā)生。這就要看,發(fā)展混合所有制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又是基于怎樣的考慮,誰來操作。
推行混合所有制、鼓勵企業(yè)在改革過程中實行員工和高管持股,目的應當是更好地調動員工和高管的積極性,更好地將員工和高管的利益與企業(yè)緊緊結合在一起。因此,對員工和高管出讓的股權,不僅需要按照市場化要求進行評估、審計,還要對持股員工和高管的條件等制定合理的標準與規(guī)范,避免搞“大鍋飯”式的全員持股。
這就帶來另一個問題,什么樣的員工和高管才具備條件?按照地方提出的方案,主要是技術人員、管理人員以及市場營銷人員等,也就是關鍵崗位、關鍵部門的人員。由于沒有統(tǒng)一的規(guī)定和標準,哪些崗位屬于關鍵崗位、哪些部門屬于關鍵部門、哪些人員才符合條件,也存在較大的可操縱性和靈活性。解決這一問題需要有比較具體的操作辦法。
同時應當看到,既然給員工和高管持股開了閘,那么,在評估和審計過程中,也就不可避免地可能會出現(xiàn)低評、少評等方面的現(xiàn)象,以便于員工和經營者能夠以最低代價拿到企業(yè)股權。顯然,這也是相關部委擔心的方面。
值得關注的還有引進怎樣的戰(zhàn)略投資者。要想推行員工和高管持股,必須實行混合所有制,引進非國有資本。這樣,就給了經營者選擇和操作的空間。特別是效益較好的行業(yè)與企業(yè),更容易給經營者從中牟利帶來機會。譬如利益關聯(lián)者、譬如長期的合作者、譬如暗箱操作等。如果在這方面不把好關,出現(xiàn)國有資產流失和腐敗問題,那是大概率事件。
同時,實行員工和高管持股以后,如何建立退出制度,也是需要認真研究和解決的問題。不然,也會在以后的管理中產生不必要的矛盾,并有可能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
至于員工和高管持股的比例,客觀地講,不要限制過多,而應當看企業(yè)的實際需要。如果在制定方案時就設置出持股比例,就等于將自己的手給捆綁住了,反而會在以后的工作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員工和高管持股,核心還在于公開透明、陽光操作,每一步、每個環(huán)節(jié),都能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jiān)督,而不要完全由政府職能部門包辦、由企業(yè)包辦。如中石化銷售環(huán)節(jié)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目前最重要的問題就是資產評估和引進怎樣的戰(zhàn)略投資者。不然,就不要輕易出手。
總之,對員工和高管持股的爭議,不要單純地看會不會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和腐敗,而應該看可能在哪些方面造成國有資產流失與腐敗。從而在改革過程中,制定詳細的辦法與細則,堵住可能產生問題的漏洞,確保在改革過程中不產生負面影響,不帶來新的爭議。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