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來得及露面,一組拍攝完畢的恒大冰泉新廣告,可能因代言人提出解約,面臨“胎死腹中”的情況。近日,由韓流明星金秀賢、全智賢代言的恒大冰泉廣告受到韓國媒體的抨擊。恒大的內部人士透露,目前,恒大方面已經(jīng)收到了金秀賢、全智賢的解約申請,不過,具體的解決方案,涉及此事的幾方正在協(xié)調中,目前尚無定論。(6月24日《第一財經(jīng)日報》)
找明星代言做廣告,是企業(yè)營銷策略的需要。為提高產(chǎn)品知名度,借助于明星的影響力,開拓市場,擴大銷售,是很正常的事,本無可厚非。但是,值得引以為戒的是,一些企業(yè)在尋找明星代言廣告的過程中,忽視產(chǎn)品的市場占有率,把廣告當作靈丹妙藥,甚至不惜重金聘請明星代言。有的爭相攀比,相互哄抬明星價格。你找一流明星,我用國際巨星;你聘國內一線明星,我請國外一線明星。如此一來,企業(yè)在廣告上投入了大量資金,肯定會成本劇增。至于廣告投入后的市場份額增加多少,利潤有多大,恐怕還是未知數(shù)。
有報道稱,此次金秀賢簽約恒大冰泉的代言費高達600多萬元。也有業(yè)內人士表示,目前國內一線明星的代言費用在200萬-300萬元左右。金秀賢一人的代言費,抵得上國內3個一線明星。
行筆至此,偶然間想到格力的代言廣告。在今年3月中旬,一則格力電器的全新廣告在央視亮相,其主推產(chǎn)品是去年底問世的格力中央空調新品——光伏直驅變頻離心機。而這則廣告的主角,竟是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和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應該說,董明珠的“自圓其說”和“自吹自擂”,在某種程度上比明星更具說服力。
顯然,企業(yè)領導人自己代言做廣告的做法,給人耳目一新的感覺。不僅吸引了消費者的眼球,也為企業(yè)節(jié)省了一大筆費用。據(jù)說,自2009年至2013年,有巨星成龍代言的格力空調廣告,累計代言廣告費高達5600萬元。董明珠自己代言,每年節(jié)約的廣告費起碼要達上千萬。
由此不能看出,代言廣告也要講策略、看效益,不可“貪大求星”、“勞企傷財”。作為一家現(xiàn)代化國際企業(yè)集團,恒大在廣告代言上,不妨也學學格力,學學董明珠;蛟S,這樣帶來的廣告效應會事半功倍。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