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調查官是個什么“官”?許多人這樣問。人們對這個新職業(yè)工作方式、職務身份乃至薪資收入的好奇,似乎超過了對技術調查官制度本身的關注。
回顧我國知識產權保護之路,不難發(fā)現(xiàn),這一探索僅僅3年的新制度,恰是知識產權保護征程中值得記載的新起點。
技術調查官制度與知識產權法院相伴而生。司法體制改革正在向縱深推進,中國在創(chuàng)新發(fā)展之路上,也正遭遇知識產權之痛。一方面,因為缺乏核心技術,在知識產權領域常遭“伏擊”;另一方面,又常常因為相關法律缺失、司法保護體系不完善,在自主知識產權受到侵害時,常陷入維權困境,訴訟時間漫長、費用高企,有時甚至贏了官司、失了市場。
用法治彌合知識產權之痛,是一場需要頂層設計催動的深刻社會變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進程中,知識產權司法體系建設也隨之迅速推進。借鑒海外先進經(jīng)驗、結合中國本土實際設立的知識產權法庭和知識產權法院,統(tǒng)一裁判尺度,提升審判質效,成為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和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里程碑。而以技術調查官制度為代表的一系列致力于公正審理的創(chuàng)新實踐,恰如一塊塊基石,夯實著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體系的基礎。
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凝聚了法治共識,推進著法治社會建設。技術調查官是兼職化還是專職化?技術審查意見是否要公開?如何與以往的技術咨詢、技術鑒定、技術陪審制度互為補充?這些“北上廣”知識產權法院正在探討的改革舉措,以及對技術事實查明細節(jié)吹毛求疵和對審判程序公正孜孜以求,正是對知識產權保護法治化這一時代要求的積極呼應。
當今世界正處于知識經(jīng)濟時代,知識產權保護已成為國際競爭力的核心要素。以什么樣的方式和路徑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決定了我們以什么樣的姿態(tài)站立于國際舞臺!皣鵁o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苯裉煳覀冋務摷夹g調查官制度,其實談論的正是這一制度背后站立著的一個以法為帆的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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