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篇題為《戲曲也走國際范兒?先把翻譯關(guān)過了吧!》的文章刷爆朋友圈。
一篇嚴(yán)肅討論“戲曲翻譯”的文章能引發(fā)廣泛關(guān)注,是因為它觸痛了不少人的神經(jīng)。在日益國際化、全球化的今天,翻譯對于我們越來越重要:不同國家的文學(xué)、電影、戲劇等作品需要相互譯介;隨著國際交流的日益頻繁,車站、機場、餐館和景區(qū)等地,也都掛上了標(biāo)有外語的指示牌。而無論是藝術(shù)作品還是公共場所,奇葩翻譯都普遍存在。如某城市火車站將開水翻譯為“Open Water”,有餐館將德國咸豬手翻譯為“Germany sexual Harassment”,諸如此類令人啼笑皆非的翻譯還有很多,許多人怕是早已見怪不怪了。
翻譯一般分為直譯和意譯,由于不同語言文字之間很少存在一一對應(yīng)的關(guān)系,通過綜觀句子甚至作品全貌,在把握其總體意思的前提下進行翻譯就顯得尤為必要。糟糕的翻譯,翻譯者的馬虎、敷衍要負(fù)主要責(zé)任。文章反映的問題,也主要源于譯者對戲劇整體意境缺乏足夠了解。如將《單刀會》譯為“Lord Guan Goes to the Feast”,雖然將劇名的字面意思表述清楚了,可是,對熟知背后典故的人來說,則意境全失、味同嚼蠟。當(dāng)然,文章也舉了較為成功的案例,如取材自《水滸傳》的小劇場京劇《惜·姣》翻譯為“Death Do Us Part”,既有“至死不渝”的意思,又部分傳達出中文特有的意境。中國戲曲歷史悠久,無論是舞臺效果還是臺詞,都富有深刻的內(nèi)涵與歷史厚重感,過分失真的翻譯不僅讓觀眾如墜云里霧里,還會損毀作品形象,不利于民族文化的對外傳播。
熟悉翻譯對象是進行翻譯的必要前提,可是,在對戲劇內(nèi)容有了充分把握之后,譯者未必就能勝任翻譯工作。這并非暗示譯者資質(zhì)懸殊,而是意在說明,許多內(nèi)容,特別是文字背后的文化內(nèi)涵,是不可翻譯的。舉個例子,金庸小說《笑傲江湖》中的有一人物名為“任我行”,部分英譯本將其譯為“Let me go”。按照方才直譯和意譯的區(qū)分,譯者沒有刻板地以約定俗成的拼音方式處理人名,而是在粗通文意、甚至是較精確捕捉原著人物“放浪不羈”的個性后才著手翻譯的?墒,顯而易見,翻譯者弄巧成拙了,他們不了解中國人的取名習(xí)慣,而究其根源,是因為譯者試圖完成單憑翻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wù):他希望自己的翻譯不僅在“形”上,而且在“神”上都完全還原作品。像屢遭詬病的京劇名段《四郎探母》的英譯名“The Forth Son Visited His Mother”,不見得就不妥,取名四郎,常常就因為被命名者是第四個孩子。若譯者貿(mào)然將其譯為“Si Lang”,那才真的古怪。其實,這里的情況,意譯與直譯都行不通,已不單純是翻譯問題。這一事例足可提醒我們,在推介這些內(nèi)涵豐富、歷史悠久的作品時,除了確保翻譯質(zhì)量,還必須幫助觀眾事先做足功課。這并不困難,如在觀眾訂票時,免費為其提供詳盡的說明手冊(涵蓋必要的背景知識),或利用手機、郵箱為觀眾免費提供指南、臺詞解釋等方法都可采用。
外國觀眾在觀看傳統(tǒng)戲曲時,往往無所適從,在接觸到自身無法理解的文化現(xiàn)象時,只能求助于意義有限的翻譯。這說明,要取得較佳欣賞效果,絕不能抱著“看熱鬧”的心態(tài);另一方面,國內(nèi)劇院除了要進一步增大向外推介戲劇的數(shù)量外,在如何確保作品質(zhì)量和傳播效果上也要多把把關(guān)。
(責(zé)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