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上午,德州市原副市長黃金忠貪污、受賄一案在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黃金忠因在去年4月26日被紀(jì)委調(diào)查時畏罪跳樓而被稱為“跳樓副市長”。在庭審結(jié)束前的最后陳述中,黃金忠痛哭流涕地表示,25年前,他母親就囑咐他“別貪錢”“別搞女人”,但是恰恰在這個問題上,他犯了罪。(6月10日大眾網(wǎng))
不少身陷囹圄的貪官,在懺悔過往的腐敗時,每每痛哭流涕,不是屢屢談起自己作為“農(nóng)民的兒子”,原本不該忘本,便是再三憶及父母的告誡,失悔“不聽老人言”。正如近日受審的這位德州市原副市長黃金忠,在庭審結(jié)束前,作了不下5分鐘的最后陳述,談到母親早前要他“別貪錢、別搞女人”的叮囑時,不時喉間哽咽。當(dāng)然不是說這些貪官都在忸怩作態(tài),但即便是發(fā)乎于心的痛悔,也來得實在太遲了一些。
正所謂知子莫如母,黃金忠母親在其當(dāng)年時任副縣長之際,對他的這兩條忠告后來都不幸言中:從2004年至2014年的10年間,不但涉嫌貪污受賄266萬元,還“與他人通奸”,并將市值20余萬的公房“化公為私”過戶給情婦,在權(quán)錢交易及權(quán)色交易上,可謂“兩毒俱全”。如此看來,莫非其母當(dāng)年再三叮囑的這“兩戒”,并非泛泛而談,而是帶有一定的前瞻性?
可惜的是,黃金忠母親的這兩劑“預(yù)防針”,沒有也不可能讓其終生“免疫”:應(yīng)該說,在他九零年時任臨邑縣副縣長之后長達14年的時間內(nèi),還算是銘記母親教誨,謹言慎行,不忘初心。然而,隨著“官”越做越大,忘乎所以,私念膨脹,漸漸就把母親的話置之腦后了。事實也是這樣,他的貪腐之路,即是從2004年開啟,一直持續(xù)到他“畏罪跳樓”之前的2014年。
當(dāng)然,黃金忠也有重溫母親教誨的時候,一次是在他2015年4月28日“跳樓”之際,以及其后躺在病床上的一年多日子,再就是在此次庭審現(xiàn)場。眼下,也許他是真想明白了,然無奈為時太晚,罪已鑄成。雖說是“朝聞道,夕死可矣”,但畢竟歲月一去不復(fù)返。而今的他,除了“悔不當(dāng)初”,余下的,也只能是去牢獄中“面壁思罪”了。
其實,類似黃金忠這樣總在法庭上“愧對父母”的貪官并不少見:譬如,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fā)科同樣在法庭的最后陳述中,深感愧對“在那艱難困苦的年代,含辛茹苦用米糠和野菜讓我活了下來”、現(xiàn)今91歲的老母親;頭頂“中國高鐵第一人”光環(huán)的張曙光,更是在法庭上聲淚俱下,祈求85歲的老父老母“原諒”。有記者查閱了53名“落馬”官員的懺悔錄,其中有14人以“我是農(nóng)民的兒子”開頭,來表達“深深的自責(zé)”。
然而,這些貪官無論是深感“愧對父母”也好,痛悔不聽“老人言”也好,都帶有一個共同的“鐵律”,那就是姍姍來遲,且總在法庭之上。其實,這一切原本可以避免:若大大小小的貪官們在當(dāng)初“一朝權(quán)在手”時,不忘日日三省吾身,潔身自好,何有后來之“痛哭流涕”?就如這位黃金忠,倘能時時以母親“兩戒”為鏡,杜絕貪欲,又豈會今日落得個“戴罪之身”?從這個意義上說,母親的叮囑,理當(dāng)化作警鐘長鳴,而莫成僅供法庭專用的懺悔詞。因而,黃金忠的當(dāng)庭懺悔實在是一部具有標(biāo)本價值的“活教材”,值得所有的官員警醒。
(責(zé)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