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中國之聲曾經(jīng)報道過,在廣西玉林狗肉節(jié),愛心志愿者斥資50多萬買下了1300多只狗,運到江蘇高郵安置的新聞。如今,兩個多月過去了,事件并沒有隨著時間的流逝而平息。有媒體報道,當初被救的1300多只狗,目前只剩下400多只。網(wǎng)友們則開始質(zhì)疑:這些被救下的狗為何大量死亡?這場轟轟烈烈的跨省“狗狗大救援”又將如何收場?(9月13日《中國廣播網(wǎng)》)
吃狗與救狗在成為一場輿論盛宴后,隨著圍觀者的散去,場面變得一片狼藉。那些高亢而澎湃的熱情正日益降溫,再次引人關注的則因大量的狗死亡的現(xiàn)實。志愿者救下的一千多條狗,要么圈養(yǎng)起來要么被人收養(yǎng),給他們找到一個不被“屠殺”的去處。否則,沒有了后續(xù)資金的保障,沒有專業(yè)的檢疫與喂養(yǎng),那么被救的狗將再次面臨著健康與生命的威脅。如今余下的400只狗,其何以免受死亡的厄運?
該不該救狗,如何救狗,一直是個屢駁屢興的話題。如果說狗的來源合法,并且經(jīng)過了正規(guī)的檢驗,那么救狗行為就缺乏合理性,“馬路上攔車”更是一種違法行為。如果說狗的來源不合法,比如屬于被迷暈、毒殺或者失落的流浪狗,或者是被主人賣掉的寵物狗,那么救狗則順理成章。但問題是,造成玉林狗肉節(jié)大量狗來源渠道不合法的,恰是監(jiān)管層面的缺失,以及相關制度的缺陷,使得狗肉的來源渠道不正規(guī),大量的寵物狗或者流浪狗成為食客的盤中餐。在這種體系性問題下,若是不能解決最關鍵的渠道問題,那么民間保護顯然難以為繼,也會加劇愛心本身的透支,最終在無以為繼的情況下,救狗行動將會變得越來越弱。
狗該不該救,答案是肯定的。但如何救卻涉及到一個方式和手段的問題,并對最后的結(jié)果產(chǎn)生決定性作用。時下的救狗行動實際陷入了兩個誤區(qū),一是愛心組織和民間機構(gòu)自身還存在認識上的缺區(qū),把禁止和保護等同起來,使自己面臨的對象群體太大,也無以獲得最廣泛的支持。狗肉能不能吃,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限制,而玉林等地的狗肉節(jié)民俗文化,有根深蒂固的社會基礎,若是基于保護的目的而倡導取締,既不現(xiàn)實也會把自己置于孤立面。二是出現(xiàn)了嚴重的責任倒置,救狗成了單純的“回購活動”,通過花錢購狗的方式,把即將成為盤中餐的狗給及時解救出來。然而問題是,若沒有從根本上找到解決的途徑,那么這種方式只能救出數(shù)量有限的狗,后續(xù)還有大量源源不斷的補充。甚至當回購成為一種生意之后,在更大利益的誘使下,反倒會造成某些商家的變本加厲。
確切說,倡導動物保護本身無可厚非,也是當前構(gòu)建人性化社會的現(xiàn)實需求。然而動物保護既需要程序正義的檢驗,也需要得到手段合理性的認可,否則就可能把自己陷入大眾的對立面,從而喪失民意支撐的基礎。比如很多次,動物保護組織都采取“高速路上攔車”的極端方式,在手段上存在較重的違法性,結(jié)果不但未能獲得輿論的支持反倒是聲討。對于玉林救狗也是如此,當其以回購的方式作為主要辦法之后,從開始就注定其處于失敗的境地。真正有效而必須采取的行動,則是在法律的框架之內(nèi)去實施,以此促進政府監(jiān)管部門迅速發(fā)揮作用,對狗肉的來源渠道進行規(guī)范,讓那些來路不明又未能經(jīng)過檢驗的狗,要么回到其來處,要么找到一個去處,而不是大量回購然后集中喂養(yǎng),最終手段的局限性也會造成行動的難以持續(xù)。
“救狗行動”從來都不是單純的行為美學,有效的方式才能達到最終的目的。誰能承接“救狗行動”的后續(xù)成本重負,回答這個問題,其實就是對方式和手段的反思。不過,對于民間組織來說,如何把形式意義與實質(zhì)意義結(jié)合,讓短期目標與長遠目標結(jié)合,讓民間力量與公共管理結(jié)合,讓內(nèi)生力量與外部力量結(jié)合,其實也是對自身能力與水平的有效檢驗,也是驗證民間慈善成熟度的標尺。(堂吉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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