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陜西東南部的旬陽縣,7月25日因一項“纏訪者進入縣志留‘惡名’”舉措備受關注。南都記者獲悉,作為“扭轉社會風氣”的新機制,這項舉措最早于該縣的縣委全體會議上提出。不過,尚無消息證實已經有“纏訪者”被記入縣志。(7月26日《南方都市報》)
據悉,“將無理纏訪記入縣志”的提法,最早來自旬陽縣委書記6月23日在該縣一次會議上的講話,后經程序加冕而成為地方新規(guī)。作為“扭轉社會風氣”的新機制,旬陽縣規(guī)定,對確屬“扯皮”、無理纏訪的、經聽證后繼續(xù)上訪的,確定為旬陽“老扯”、“麻名兒”、“燃筋頭”,記入旬陽縣志;非但如此,還要求“縣電視臺要制作評論節(jié)目,讓公眾知曉,讓社會評議”?傊,就是要調動一切輿論資源,將“無理纏訪”者批倒批臭。
不難看出,當地政府將纏訪者寫入縣志,并要求“縣電視臺要制作評論節(jié)目,讓公眾知曉,讓社會評議”可謂是用心良苦。樹有皮人有臉,誰也不愿意遺臭萬年。此舉相比那些為應對老百姓上訪,采取將上訪者關精神病院的、關“黑監(jiān)獄”,甚至送學習班的、公款陪旅游的要強的多、文明的多,不得不說是一種史無前例的“創(chuàng)意”。
但有一個事實我們必須弄清楚,“縣志”這種記載一個縣的歷史、地理、風俗、人物、文教、物產等的專書,它的本職工作在于忠實記錄地方風土人情,換句話說,它既不能被公共權力所綁架,也不能被其所利用。歷史是要經得起時間的檢驗——當下發(fā)生的事情,是非功過只能由后人評說。上訪也好、纏訪也罷,能否作為當地歷史載入縣志,這還得另說,畢竟地方志有“述而不作”之傳統(tǒng),纏訪的對于錯還不能簡單地蓋棺定論。所以,將
“纏訪者寫入縣志”的做法,無論從對象的圈定,還是方式的本身,都欠妥當,也有違撰寫縣志的初衷。
因此,當地這種作法難脫長官意志左右的嫌疑。表面看去,將“纏訪者編入縣志留‘惡名’”對于遏制當地不斷攀升的上訪率會有一定的作用,實則暴露出當地管理能力上的捉襟見肘。信訪工作是解決社會矛盾的一種重要方式,地方政府處理民間信訪事宜,重在解決訪民的權利訴求,動不動就上綱上線,不僅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好民眾的訴求,更無法使政府工作接地氣、做到民眾心坎上。
縣志非野史,縣志非長官意志,不是你想如何寫就如何寫,雖然我們相信當地政府對破壞信訪秩序的纏訪者的治理態(tài)度和決心,但也不能以法外施加的懲罰來“遏制”,上訪是法律賦予眾民的權利,而政府要做的就是通過建立合法、有序的信訪秩序,接納民眾的訴求和解決好問題,才能實現真正的社會穩(wěn)定。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