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紀委發(fā)文稱,說起公考降溫,總繞不開正風反腐的話題。在許多人看來,正風肅紀、鐵腕反腐的新常態(tài),促使一些態(tài)度不端、動機不純的人,“理性”放棄“學而優(yōu)則仕”的人生選擇。文章指出,倘若只想著成為“只為己做官,不為民做事”的官儈,抱著“老好人主義、差不多主義”明哲保身混日子,那么,請趁早改行換業(yè),或者干脆不要擠公考的獨木橋。否則,未來面對的,必將是正風反腐的強力滌蕩。(12月3日《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
中國一直以來都是熟人社會,“你包庇我我縱容你”式的潛規(guī)則是客觀存在的。在這樣的現(xiàn)實土壤下,官儈還是不少的。這些人,想的是“只為己做官,不為民做事”,是“老好人主義、差不多主義”式的明哲保身……看起來似乎也沒有做壞事,但很顯然,這與公職人員為民服務的理念是相悖的。畢竟,一個無法忽略的常識是,官員的明哲保身,也是一種失職瀆職行為。就此來說,對于官儈,不宜過于寬容。
如今,隸屬中紀委的媒體刊文稱,公務員若只想成為官儈,請趁早改行。這樣的觀點的確很犀利,也表達了一定的立場。這表明,在中紀委層面對官儈是反對的;對這樣的公務員也是不歡迎的。如果還抱著官儈的思想去當官,肯定是不受歡迎的。俗話說得好,“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盡管類似的觀點早已成為一種常識,公眾也耳熟能詳,但這樣的話語從官媒中表達出來,還是很有深意的。
不過,對于官儈,光有立場似乎還不夠,還必須有行動。一個可以類比的常識是,對于腐敗行為,我們是堅決反對的,但光有反對的聲音與表態(tài),仍然是遠遠不夠的,十八大以來,各地不少官員的落馬,才是真正的行動,也才是對常識的一種貫徹執(zhí)行。如今,公款吃喝成了官場禁忌、公款送禮成為過街老鼠,打“虎”拍“蠅”成為新常態(tài)……這樣的現(xiàn)實,不是一個“表明立場”就能達到的效果,而必須有真真切切的行動。
這就是說,對于官儈,我們必須完善公務員的制度考核方式,通過制度的力量去淘汰官儈,畢竟,請官儈們自己離開,寄希望于他們的道德自覺,無異于天方夜譚。對于官儈來說,他們的行為不可取、他們的做法不對,他們自己也很可能知道,但他們還是要當官儈,你能拿他怎樣?在這樣的境況下,呼吁完善對公務員考核的退出機制,無疑是恰如其分的。畢竟,只有通過制度設(shè)置,才能徹底根治公務員陣容中的“官儈病”。
因而,應用退出機制淘汰公務員中的官儈。并通過相關(guān)的制度設(shè)置,讓每一名公務員對權(quán)力都心存敬畏,并始終做到公權(quán)為公所用,如此,一支健康優(yōu)秀的公務員隊伍才會建立起來,也唯有如此,才是公眾的希冀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