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做得好不好,商販有發(fā)言權。日前,武漢城管邀請部分商戶為城管隊員打分。成績將對城管隊員評優(yōu)、績效工資產生影響。據(jù)了解,“請商販打分”率先由武漢市江岸區(qū)城管委推出。考核內容除涉及城管隊員對管理出店、占道及油煙噪音污染等執(zhí)法工作熟悉程度,其對待被管理對象的態(tài)度、交流溝通方式、市民投訴反饋等考核項目也占有近半比重。(4月9日《新京報》)
城管與商販的關系,雖然不是天生就處于對立狀態(tài),但如今的確緊張到“偶爾對戰(zhàn)”的局面。為了達成和解,重樹城管形象,城管方面一直是“努力無限”,從眼神執(zhí)法到圍觀執(zhí)法、從賣萌執(zhí)法到微笑執(zhí)法……這些做法,雖然獲得一定的點贊,但仍被詬病為“換湯不換藥”“治標不治本”。不可否認,這些做法雖然變得更加文明了,但多少有點作秀的意味,且不是長久之計。如今,武漢市江岸區(qū)首推的“商販給城管打分”,顯然是良性互動的開始,也是回歸文明執(zhí)法的契機,更讓人看到了治本的影子。
即便如此,依然是有人支持有人反對。支持者認為,“邀請市民評審團參與考評,可以督促城管隊員認識自己工作中的缺失,改善工作態(tài)度和方式”。但反對者則認為,“如將商販打分與城管隊員評優(yōu)、績效工資捆綁太緊,也有可能導致城管隊員在正常執(zhí)法中束手束腳、不敢嚴格執(zhí)法,容易喪失執(zhí)法權威性”。一番“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態(tài)勢,其實再正常不過了。畢竟,“商販給城管打分”有不同的聲音挺好的,最起碼能給人提供更多角度的思考空間。
仔細分析不難發(fā)現(xiàn),支持者與反對者的說法,看似矛盾實則統(tǒng)一。因為二者說的是兩個極端的情況,支持者看到的是“商販給城管打分”的正向價值;而反對者看到的則是負面效應。一個決策不可能十全十美,哪都會有正向價值和負面效應,關鍵是如何平衡的問題,而不是從一個極端到另一個極端——從對商販的暴力執(zhí)法到對商販的躡手躡腳。這意味著,只要我們不走極端,“商販給城管打分”仍是一個不錯的方案,最起碼互動有了,那接下來的溝通、換位思考等便會成為一種可能。
因而,對于“商販給城管打分”,關鍵是要合理分配評價權。對于城管的評價,商販、市民以及體制內都應有一套打分系統(tǒng),至于這些打分的占比是多少,則需要綜合考量,以達到最佳的平衡——既能有效遏制城管暴力執(zhí)法,又能杜絕商販評價左右城管行為。這意味著,只要合理地分配評價權,“商販給城管打分”就可能達到共贏的效果。
(責任編輯:周姍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