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副熱帶高壓影響,7月6日以來,18個。▍^(qū)、市)出現35℃以上的高溫天氣。其中,四川盆地、陜西關中平原等地局地日最高氣溫超過40℃。在四川成都、浙江麗水、河南鄭州、江蘇南京、福建福州,多地多人確診熱射病,已有死亡病例。
一般人的體溫在37℃左右,氣溫一旦接近或高于37℃,身體溫度與環(huán)境溫度的溫差變小或沒有溫差,身體散熱就減慢,甚至是“吸熱”,嚴重者會中暑。熱射病是最嚴重的中暑類型,主要表現是核心溫度超過40度,同時會出現意識不清、暈厥、幻覺、抽搐,死亡率可能達到70%—80%。職業(yè)種類上,高溫高濕環(huán)境下的戶外工作者、重體力勞動者,是熱射病高危人群,比如交警、建筑工人、環(huán)衛(wèi)工人等。
熱損傷因素作用于機體是一個由輕及重的連續(xù)過程,只要在中暑前期及時處置和治療,可最大程度避免熱射病發(fā)生。所以說,先期預防是關鍵。避免高溫天氣給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嚴重損害,要加強高溫勞動保護,這主要靠用人單位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合理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理論上,日最高氣溫超過40℃,當日應當停止工作;日最高氣溫在37℃—40℃之間或35℃—37℃之間,用人單位應對勞動時間采取不同的限制,保證安全生產。通過調整工作時間、加大班次輪換、減輕勞動強度等方式,減少高溫造成職業(yè)危害,就是“防”的思路。
對照當下,日最高氣溫超過40℃的地區(qū),鮮有落實“停止工作”的。一方面,近年來氣溫普遍升高,今年多地日最高氣溫已突破或達到歷史同期極值,從目前的研究情況看,高溫熱浪發(fā)生的頻率和強度有增加的趨勢。人們對35℃以上的高溫天氣見怪不怪,指望用人單位次次都按照規(guī)定停工、限制勞動時間,不太實際。另一方面,部分行業(yè)難以實施高溫時段調休機制,如“11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作業(yè)”對外賣小哥就不太適用,因為中午太陽正毒的時候也是用餐高峰期;拿績效工資的勞動者不上班就沒收入,不得不繼續(xù)工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應該認識到,“熱死人”并非一句玩笑話,高溫勞動保護相關規(guī)定是基于人體生理功能和身體承受范圍,不是憑借過往經驗判斷氣溫高不高、該不該休息。勞動者出于薪資顧慮不敢休息,要用高溫津貼來打消。
還要看到,新就業(yè)形態(tài)勞動者以及防疫一線人員,也面臨著高溫“烤”驗。如騎手一旦發(fā)生職業(yè)性中暑,在維權路上,將面臨勞動關系認定難、職業(yè)性中暑工傷維權舉證難“兩道坎”。戶外醫(yī)務工作者面臨氣溫、防護裝備雙重“烤”驗,也需要更多“涼策”。高溫勞動保護要與時俱進,不斷適應新情況、滿足新要求。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