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棵普通白菜經過分揀、包裝后竟然能以77.9元的價格進行售賣。隨著上海疫情防控工作進入關鍵時刻,部分商家卻借機炒高肉蛋奶果蔬等日常生活用品價格。3月26日,上海高島屋百貨有限公司因構成價格欺詐違法行為,被上海市市場監(jiān)管局處以50萬元的頂格處罰。(3月27日新華網)
近期,各地疫情防控形勢嚴峻。然而,一些不法商家卻動起歪腦筋借疫“生財”,利用民眾恐慌心理,在疫情期間哄抬價格、價格欺詐。一棵普通白菜竟然以高達77.9元的價格出售,堪稱天價,就是一個比較典型的價格違法行為。借疫“生財”良心何在?筆者認為,對借疫“生財”就該重罰,只有令違法者卻步,才能遏制住這股歪風。
本案中,汪某以上海農康蔬菜專業(yè)合作社名義與高島屋百貨公司簽訂聯(lián)銷合同,在該百貨公司經營的“Mercato Fresco新鮮市集”內設置“徐涇農康”專柜銷售蔬菜等產品,虛構產地以精品高端的定位高價對外銷售。自2022年2月14日起,該百貨公司在其經營的“Mercato Fresco新鮮市集”內,陸續(xù)對其銷售的翡麗百瑞特級初級橄欖油、小川稻庭手工素面、崛江稻庭手工烏冬面等8款商品開展促銷活動,現場標價簽標注的所謂“原價”均為虛構。虛構“原價”目的,當然是為了抬高售價,無疑構成價格欺詐行為,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利益。因價格欺詐違法行為,汪某被處以10萬元頂格處罰,高島屋百貨公司被處以50萬元頂格處罰,屬于咎由自取。
疫情期間哄抬物價、價格欺詐,等于乘人之危大發(fā)“災難財”,不僅嚴重違背商業(yè)倫理,是極為不道德的行為,也是價格違法行為。我國《價格法》明確規(guī)定,經營者不得有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有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等行為;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同時,《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guī)定》,則對違反價格法規(guī)定的行為,不僅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還規(guī)定了具體罰款的最低和最高數額。顯然,對違法者頂格予以重罰,將會形成強大的震懾力,讓不法者得不償失、望而卻步,便不敢在疫情期間進行哄抬物價、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
實際上,為了穩(wěn)定物價,上海市市場監(jiān)管部門多措并舉,運用行政指導、約談警示、承諾整改、行政處罰等多種監(jiān)管方式,維護價格秩序。3月25日,發(fā)布《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認定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堅決打擊哄抬價格行為。高島屋的“天價白菜”,可謂正好撞在了槍口上。
筆者認為,借疫哄抬物價、價格欺詐,就該嚴厲打擊和重罰。對價格違法行為從嚴從重打擊的同時,政府部門也應當增強防疫應急能力,一方面,面對來勢洶洶的疫情,必須提前做好應急預案,加大防疫知識宣傳教育力度,指導民眾如何正確做好疫情防控等工作,及時消除民眾的恐慌心理;另一方面,做好口罩等防疫用品和大米、肉禽蛋奶及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儲備工作,在疫情暴發(fā)時能夠迅速投放市場以平抑物價,不給不法商家制造物資短缺的社會恐慌。此外,民眾面對疫情也要沉著、冷靜、理性,即使有幾天的封控,也不要過度儲備,以防浪費。
(責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