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風起,秋后也該“算賬”了。鄭州金水區(qū)稅務局運用大數據實現信息系統(tǒng)自動提取數據,加大文娛領域從業(yè)人員稅收征管力度,日前追征一名網紅的662.44萬元稅款收入國庫。一時網民們激動了:600多萬可是普通人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的收入,況且這還只是被繳的稅款,網紅到底賺了多少錢?
這不是網民們在妒忌、“仇富”,而是納稅人對于稅負公平、社會公平的樸素追求。個人所得稅的設立初衷,就是為了調節(jié)收入差距,推進社會公平,讓高收入者多繳稅、多擔責,低收入者少繳稅乃至不繳稅。但是現實中,明星、網紅們的收入渠道相對多元、復雜,在已經取得較高甚至畸高收入的基礎上,一些人還在動歪腦筋規(guī)避個稅,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甚至有的就是在赤裸裸地做假賬,搞陰陽合同、隱瞞打賞收入、勞務報酬、帶貨傭金等。
一邊是工薪族在糾結單位發(fā)一盒中秋月餅要不要繳“月餅稅”,一邊卻是明星、網紅對幾十萬、上百萬的收入搞陰陽合同。兩相對比,個稅的征收公平問題十分突出。之前就有稅務專家提醒,個稅不能成為“工薪稅”,要讓那些真正高收入的群體承擔高個稅。
在之前鄭爽事件之后,國家稅務總局積極回應民間訴求,推進征稅公平,亮劍文娛界。9月18日,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發(fā)布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文娛領域從業(yè)人員稅收管理。此后各地稅務機關開展了一輪針對網紅明星的查稅行動,這才有了這次網紅補稅662.44萬元的新聞。多位財稅專家分析,在今年年底前將有一波明星網紅補稅潮。
公民守法、納稅是底線所在,高收入群體更應該交高個稅。前車之鑒歷歷,逃稅、偷稅,揣著明白裝糊涂,不僅自毀星途、前程,甚至還會受到法律的嚴懲。那些大小藝人、各路網紅,都要提高納稅意識,管好自家賬本,盡好納稅本分,否則,誰也躲不過“秋后算賬”。(作者系知名評論員)
(責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