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深圳市民王女士向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投訴稱,她和朋友在一牛肉火鍋店就餐,結(jié)賬時發(fā)現(xiàn)每份餐具被收取了3元錢。商家稱“餐具本來就是收費的”。記者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從餐具費到餐位費,從茶水費到醬料費,餐飲行業(yè)存在各式各樣的“隱性消費”。有北京、江蘇等地群眾對記者表示,這種現(xiàn)象由來已久,大家空見慣。(9月25日《法治日報》)
近年來,“隱形消費”被吐槽,不時見諸媒體,頻頻引起公眾關注。現(xiàn)實中,餐飲店的“隱性消費”最為常見,除上述4種情形外,還有紙巾費、服務費、烤盤費等。收費價格標準也不一,同是一件餐具,有的收2、3元,有的收5、6元。有消費者抱怨,“反正幾個人一坐下,啥也沒點就已經(jīng)消費十幾元、幾十元了!
“隱形消費”,顧名思義,指商家在銷售商品時通過一些隱形手段,向消費者出售或變相出售給消費者可能并不需要的商品。表面上看,這些“隱形消費”的金額一般不算大,但是有商家挖空心思套路消費者,有侵害其合法權益之嫌,危害不容忽視。
首先,涉嫌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半[形消費”的商品,幾乎沒有在店內(nèi)明顯位置明示是否另行收費以及收費標準,消費者容易誤認為這種商品已包含在基本消費或服務里面,不必額外收費。顯然,不管商家是有意為之還是無心之失,都有剝奪消費者知情權之嫌。
其次,涉嫌侵害消費者自主選擇權。被“隱形消費”時,消費者大多都被蒙在鼓里,根本談不上消費選擇自主權,有違消費者主觀意愿。這種情況下,消費者要么一無所知,被“完美套路”;要么拿起賬單發(fā)現(xiàn)“被消費”時,已生米煮成熟飯,有口難辯。
在形形色色的“隱形消費”中,由于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遭受損害,致使消費者與商家的法律地位發(fā)生位移,處于不平等狀態(tài),市場交易的自愿、公平、誠信等重要原則已然受到損害,消費者的另一重要權利——公平交易權自然也無法得到有效彰顯。
值得注意的是,“隱形消費”遠不止存在餐飲行業(yè),美容美發(fā)等行業(yè)同樣套路重重,消費者防不勝防,一不小心就“被消費”。由于維權成本較高,消費者遇到“隱形消費”時,即使及時發(fā)現(xiàn)了,絕大多數(shù)選擇忍氣吞聲,鮮有與商家較真者,這無形中又助長了“隱形消費”的盛行。
有專家指出,目前有關法律、法規(guī)對這方面的規(guī)定并不明確,實操性也不強。因此,有關部門有必要完善相關法規(guī),針對餐飲等行業(yè)的“隱形消費”現(xiàn)象實行更加細致的剛性約束。這樣,才能進一步維護市場秩序,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有利于拉動社會消費,千萬別讓“隱形消費”倒了消費者胃口。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