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女子稱其因點外賣給了差評,遭到外賣員上門報復、砸門、辱罵恐嚇,還被勒索200元的“賠償”。爆料視頻顯示,外賣員吼道:“差評給我取消掉!3分鐘解決不了,我就弄死你!”女子表示,在向外賣平臺投訴后,對方只是提出補償100元優(yōu)惠券。事后女子報警,外賣員因?qū)め呑淌卤痪辛羰铡?/p>
事件經(jīng)媒體爆料后,女子給差評遭外賣員上門威脅的話題引發(fā)討論。外賣員行為的暴力以及言語的威脅,顯現(xiàn)得十分“兇猛”,看了讓人不寒而栗。外賣員送餐確實不易,但不能因為自己是利益損失群體對用戶進行道德綁架,這樣一來道德綁架的弱勢群體就變成了惡棍,用博取大眾同情的道德約束并綁架未享受應有權益的用戶,阻止用戶為自己的權益點出差評。這樣一來不禁引起我們的反思,外賣員這個“弱勢群體”還是弱勢嗎?
近些年來我們在新聞中看到的外賣員形象,多數(shù)是作為“弱勢群體”出現(xiàn)的,比方說“外賣員凌晨送餐被保安用棍打死”“外賣員遭路虎司機撞倒被扇耳光”……外賣員被置身于弱勢的一方,這個群體的艱辛我們可以理解?墒切侣勚幸渤霈F(xiàn)另外的極端形象,“外賣員插隊取餐被拒怒砸商家東西”“外賣差評遭報復”……任何的工作都沒有高低貴賤之分,送外賣付出勞動力而得有相應的報酬本就無可厚非,但外賣員也不能因自己的損失,強制要求用戶進行“賠償”。
實際上,對于外賣員是否屬于“弱勢群體”是存在質(zhì)疑的。弱勢群體屬于政治經(jīng)濟學的名詞,指在社會生產(chǎn)生活中由于群體的力量、權力相對較弱,因而在分配、獲取社會財富時較少較難的一種社會群體。根據(jù)阿里研究院發(fā)布《2020餓了么藍騎士調(diào)研報告》顯示,八成藍騎士來自農(nóng)村,安徽、河南、四川是騎手輸出大省,籍貫來源前五的縣城中,60%為國家級貧困縣。這些貧困縣騎手的平均月薪逾5800元,超過2019全國城鎮(zhèn)平均工資。外賣騎手已成為一種新的職業(yè),騎手的身份中有56%為斜桿青年,26%為小微創(chuàng)業(yè)者。
無論是從獲取社會財富還是群體力量來看,外賣員都不屬于“弱勢群體”行列。對外賣員的弱勢遭遇的宣揚,外賣員自主帶入到弱勢群體的形象中,以至于收到差評會覺得不公平,而不會反思自己的工作是否存在失職。外賣員收到差評,一方面是和用戶沒有冷靜有效的溝通,另一方面在于自己的本職工作確實出現(xiàn)失誤,即使收到差評也不至于選擇“報復”。
外賣差評遭報復,這也值得我們重新審視平臺的差評制度。設置差評制度的初衷是為了提高服務的效率,實際操作中卻沒有起到改善外賣員服務質(zhì)量的作用,反而加重了外賣員和用戶的矛盾,對用戶產(chǎn)生傷害,當用戶甚至都不敢給外賣員點差評,那么這個差評制度也就是形同虛設了。平臺設置差評制度將外賣員和用戶的關系放在對立位置,目的是為了以顧客體驗為名,建立獎懲分明的激勵機制,控制勞動力成本。資本進入市場時考慮更多的是平臺的盈利問題,但是隨著越來越多惡性事件的發(fā)生,資本是否能夠妥協(xié),能否在考慮盈利模式的同時,考慮到由此帶來的社會影響,是值得平臺反思的一個問題。
外賣員“報復”用戶,這種憑借拳頭解決問題的方法,不利于整個行業(yè)的規(guī)范和發(fā)展。外賣行業(yè)的高壓下,外賣騎手猶如移動的火藥桶,資本的壓榨能導致其瞬間爆炸,或是因為一個小小的口角,或是因為一次偶然的差評。為營造更加健康的外賣行業(yè)發(fā)展,除了外賣員提高個人素質(zhì),用戶與外賣員互相理解與溝通之外,平臺也應重新審視差評制度和賞罰機制,承擔其應履行的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