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2019年上半年我國互聯網網絡安全態(tài)勢》發(fā)布,報告指出,每款APP應用平均收集20項個人信息,大量APP存在探測其他APP或讀寫用戶設備文件等異常行為,這再度引發(fā)公眾對移動APP違法違規(guī)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的熱議。(8月20日《新京報》)
對很多商家而言,好不容易把軟件裝入用戶的手機,是絕不甘心只做好分內服務的。他們還想知道你的聯系人有誰,消費習慣是什么,甚至是最近去了什么地方、拍了什么照片……用戶隱私就被這樣悄然獲取,而大量獲取又必然使隱私泄露的風險水漲船高。
手機在安裝任何APP時,都會被索取定位、訪問設備照片、撥打電話等權限,很少有人會選擇“拒絕”,因為那可能意味著無法成功安裝和使用。譬如,媒體曾報道,鐵路12306手機APP就存在“不同意權限會閃退”的情況。由于信息不對稱,加上怕麻煩,幾乎所有人都束手就擒,選擇相信這些商家不會太離譜。
然而,由于監(jiān)管不力,劣幣不斷驅逐良幣,已有越來越多的商家選擇鋌而走險,不斷擴大獲取用戶信息的邊界。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對109款APP的安裝包檢測后發(fā)現,有83.6%的APP安裝包含有超出其原本業(yè)務范圍之外的權限代碼,含有索取用戶通訊錄代碼的更是超過半數。
信息就是財富,不僅可以利己,也可以轉手牟利。譬如,很多人都會發(fā)現,自己剛剛在甲APP上搜索和瀏覽過某商品,乙APP就會精準推送相關信息和商品,這一切當然不是巧合能夠解釋。事實上,并非無法可依,《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一條就規(guī)定,網絡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而相關文件也給出了各類APP收集信息的范圍標準,超出標準即為越界。
徒法無以自行,沒有殺雞儆猴,所有人都會蠢蠢欲動。一個有說服力的事實是,同樣一款APP,相比于國內版,國際版索取的權限會少很多,這顯然是考慮到被懲戒下架的風險。進一步說,某互聯網大佬“中國人對隱私不敏感”的說法或許有其真實性,但更多其實是無奈。試想,若能夠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越界者會遭遇重罰,則必然有民間組織和敏感的用戶會像職業(yè)打假人一樣去“較真兒”,畢竟調查和取證都需要專業(yè)化的能力,而做這些都有不小的成本。
中國移動電話用戶總數達到14.04億戶,對于手機軟件市場的規(guī)范絕不能再“高高拿起、輕輕放下”,唯有各方形成合力,越界者才會收斂,十幾億手機用戶的隱私才能有所保障。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