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微博網(wǎng)友“花總丟了金箍棒”發(fā)視頻揭露14家五星級酒店的衛(wèi)生亂象,此后“花總”的個人護照信息兩度遭泄露。聊天截圖顯示,貴陽漢唐希爾頓花園酒店員工稱“花總入住時相互通知”,以進行提防;洲際酒店集團員工評論“丑人多作怪”等。目前這兩家酒店都道歉了,但并沒有交代泄露的源頭。
但凡有點常識,都該知道傳播用戶隱私或身份信息的行為涉嫌違法,相關酒店卻只是“深表歉意”而已,作為對一起涉嫌違法事件的回應來說,顯然不夠。目前“花總”說要維權,所以這事兒恐怕還有下文,但從兩家酒店輕飄飄的“道歉”中,它們對保護用戶信息的重視程度可見一斑。而用戶隱私及身份信息保護薄弱的現(xiàn)象并非酒店業(yè)獨有。
這些年出過太多類似新聞,如某明星被房產(chǎn)局工作人員曝光房產(chǎn)證,另一明星被醫(yī)院員工曝光病歷,更別提打包出售明星證件、航班信息甚至手機號碼的“產(chǎn)業(yè)”……有如此多的先例,如今“花總”信息被酒店曝光,說實話都不算令人震驚。問題是,這種用戶信息極易被曝光、曝光之后不算大事的非正常現(xiàn)象何時才能到頭,下一個受害者又會是誰呢?
如今,無論我們出不出門、使用線上或線下服務,總會遇到商家要求提供各種信息。一邊是大量個人信息被過度采集、被迫上交,否則我們寸步難行;另一邊,采集并掌握著我們信息的許多企業(yè),非但沒有保護好這些信息,還可能在用它們牟利。
目前有數(shù)十部法律法規(guī)涉及個人信息保護,侵害個人信息構成犯罪的,能追究其刑事責任,但對于侵權行為,制裁仍顯不力。一些企業(yè)在用戶信息管理上存在巨大漏洞,但因為侵權的成本不夠高,而與濫用、泄露、買賣信息有關的地下產(chǎn)業(yè)利潤足夠大,它們沒有足夠的動力去重視用戶信息管理。此外,公眾對于“人肉搜索”的選擇性支持或反對,使社會輿論對此的立場不夠堅定、鮮明,也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信息保護意識淡薄的現(xiàn)象。
但是,用戶信息保護不力,被欺負的又豈止是少數(shù)名人?此前多次曝光精日行為的微博博主“上帝之鷹_5zn”被“人肉”,人身安全遭到威脅;今年8月,華住集團用戶數(shù)據(jù)泄露,5億條信息在暗網(wǎng)出售;不久前,警方從犯罪分子手中截獲3.2億條被破解的手機用戶信息,一些受害者的信用卡被盜刷,“被申請”銀行貸款,銀行賬戶被清零……用戶隱私及身份信息保護薄弱的狀況不改,你我都可能成為任人宰割的“肉雞”。
有法律界人士認為,目前仍處于立法計劃中的個人信息保護法,有望確定個人信息保護的主管機關,凝聚監(jiān)管合力,加強司法上的民法保護。今天,我們通過輿論向企業(yè)施壓,要求它們重視用戶信息保護,呼吁監(jiān)管部門加大對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我們的重視和努力,將有助于加快信息保護由弱轉強的進程,減少潛在的信息安全風險及損失,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臧夢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