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有網(wǎng)友爆料安徽蕪湖一幼兒園內(nèi),兩個小朋友玩滑梯時發(fā)生碰撞,雙方家長發(fā)生爭執(zhí)。爭執(zhí)中,一孩子父親揮拳打了另一個孩子爺爺,老人氣急倒地不起。22日,蕪湖市公安局官微@平安蕪湖發(fā)布微博稱,中山南路派出所民警協(xié)助120將老人送醫(yī),幸而經(jīng)治療老人已無生命危險。(9月24日《華西都市報》)
兩個小朋友發(fā)生碰撞,這本是很尋常的小事,只要沒有傷到身體,大可一笑了之,沒想到的是,雙方家長竟然為此發(fā)生爭執(zhí),差點鬧出人命,讓人意想不到。對于孩子的矛盾,最好能夠讓他們自行處理,家長不該輕易介入。
其實,兩個孩子發(fā)生碰撞,固然當時會覺得痛,他們可能會哭,也會指責對方,但很快,孩子就會和好的,因為玩是孩子的天性,他們哭過了馬上就會笑了,一會兒就會忘記曾經(jīng)發(fā)生的矛盾。但家長一旦介入,性質(zhì)發(fā)生變化了,會以自己的方式解決問題,會極力維護自己的孩子,即便是明知道自己的孩子錯在先,也不會承認。有時候,家長還在吵架,孩子卻早已經(jīng)和好了。家長之所以著急地介入孩子的矛盾,一方面是因為怕孩子吃虧,愛子心切,覺得自己的孩子無法維護自己的“權(quán)益”,另一方面不懂得如何教育孩子。自家孩子和別的孩子發(fā)生矛盾,這恰恰是孩子成長過程中不可缺少的,這也是教育的最好時機。讓孩子自己處理,讓孩子學會和別人友好相處,家長要做的不是幫孩子,而是教育指導孩子如何處理矛盾。此時,家長是不該越俎代庖的。
21日,浙江瑞安一男子持刀入校殺害一名小學生。據(jù)瑞安市公安局通報,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因其女兒和被害人葉某發(fā)生口角時,其女眼部被打致疼痛而心生怨氣,攜帶水果刀到學校尋找葉某報復(fù)并傷害葉某。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已被瑞安警方刑事拘留,當?shù)貦z方已提前介入此案,教育部門已安排對學校其他學生進行心理疏導。本是自家女兒和同學之間的矛盾,雖然女兒受到傷害,且對方家長也已經(jīng)道歉了,此事本該了了,可這位父親卻用極端的方式解決,導致一個孩子死亡,自己也會受到法律的懲罰,而自己的女兒卻再也無法受到自己的保護。這是典型的“莽父”。
對于孩子發(fā)生的矛盾。不是說家長不要介入。而是要遵守必要的原則。其一,能不介入就不介入。要讓孩子自行解決,對于不傷及到身體的大可以一笑了之,其二,要讓孩子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并且教會孩子如何和別的孩子相處;其三,如果傷及到了身體,可以和對方家長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成,還可以通過法律,總而言之,處理一定要遵守法律,一定要站公正的立場。如果自己的孩子錯了,就該讓孩子承認錯誤,并且承擔責任,如果是對方錯了,也要教育孩子學會寬容。家長不能因為太愛孩子而強勢介入,并且要達到報復(fù)的目的,這是最有害的,不僅可能會觸犯法律,而且還會傷及到孩子。是得不償失的。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