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環(huán)境保護局發(fā)布關于《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環(huán)境保護局關于禁限行高排放老舊汽車的通告(征求意見稿)》,限行2008年8月1日前注冊登記的汽油(天然氣)汽車和2013年7月1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汽車,意見一出引發(fā)廣泛熱議。有專家認為,這種以年限為標準的禁行有一刀切的嫌疑。24日,西安市環(huán)境保護局回應稱以年限為標準是為了方便市民理解。(7月25日《北京青年報》)
按照西安市的意見稿標準,“高排放老舊汽車包括2008年8月1日前注冊登記的汽油(天然氣)汽車和2013年7月1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汽車!憋@然,這種按照注冊日期而非排放標準作為禁行標準,如此“一刀切”表面看似乎方便市民的理解,可實際上埋下了不公平、浪費資源的隱患,乃是典型的懶政做法,應盡快予以糾正。
根據(jù)西安市環(huán)保局的解釋,“《征求意見稿》禁行的是國二及以下汽油車和國三及以下柴油車等為主的老舊高排放機動車,而這兩類車剛好處于2008和2013年的兩個時間點”,用年限進行說明,是為了方便市民對車輛進行識。可在2008年以前,市場就有一些中高端車型已經(jīng)達到國三標準,甚至有些車已達到“歐四標準(歐IV排放標準)”,遠不能稱為老舊車。
可見,以注冊年限作為禁行標準,與市場上汽車排放達標的事實不符,乃是用行政標準扭曲事實標準,不僅難以獲得廣大市民的認同,反而令市民感到費解,為何自己的汽車達到低排放標準,只是符合注冊時間因素,也要被禁行?如果說部分市民對汽車排放標準不熟悉,那么環(huán)保局、車管所等可以發(fā)布詳細的指南,明確哪些車輛型號滿足禁行標準,哪些符合正常行駛標準,讓市民按圖索驥,即可知曉自己的汽車,是否在禁行范圍之內(nèi)。
顯然,正確的老舊車禁行標準應根據(jù)事實而定,只針對確屬老舊高排放機動車,通過頒發(fā)詳細的禁行車輛型號,建立查詢系統(tǒng),讓市民能夠簡單輕松查詢,而不能搞“一刀切”標準,殃及部分達標車輛。何況,在汽車不符合高排放標準的情況下,強制按照注冊日期禁行,導致車主的汽車不能正常使用,令其權益受到損害,亦會造成達標車輛被人為閑置,造成社會資源的嚴重浪費。
這本來是一個簡單的事情,卻被西安公安局、環(huán)保局搞復雜了,導致廣大市民無法接受,還遭到眾多網(wǎng)友的嘲諷?梢姡靼补簿、環(huán)保局改善空氣質(zhì)量、降低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的初衷是好的,可在制定相關規(guī)定時,只圖方便省事,卻忽視了市民的接受力,用“一刀切”標準損害車主權益,導致好事變壞事。因此,西安市應聽從廣大市民和專家的意見,將該項不合理規(guī)定重新修改掉,糾正懶政惡習。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