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日,網(wǎng)絡上大家都在議論“穿山甲事件”。這只可憐的穿山甲不是在窩里,而是在鍋底。一位名為“Ah_cal”的網(wǎng)友發(fā)微博稱,“在廣西考察期間,受到當?shù)卣臍g迎,李局長黃書記請我們到辦公室,煮穿山甲給我們吃。第一次吃,口感味道很好,已經(jīng)深深地愛上這野味了!
值得注意的是,這條微博是2015年7月15日發(fā)出的,這一陳年舊事被刨出后引發(fā)了輿論地震。究其原因可能有兩個。首先,而今節(jié)假日作風建設引人關注,在高壓態(tài)勢下,很多違紀行為有所收斂,相比之下,這樣高調(diào)曬吃喝的飯局無疑會讓人們形成認知反差。其次,穿山甲是中國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為老百姓熟知。吃穿山甲是違法行為,這是常識,一個人違了法,卻公開違法事實,這當然會讓人瞠目結(jié)舌、引發(fā)圍觀。
相關資料顯示,這位名為“Ah_cal”的網(wǎng)友被大家稱呼為“穿山甲公子”。他是個港商富二代,他的微博基本都是在炫耀自己。他與各路官員談笑風生,吃保護動物,喝特供茅臺,出入飛機駕駛室……當年,“大師”王林也是這樣走入人們視線之中的。說到底,這是一種變異的圈子文化。通過這樣的炫耀,在人情社會里,辦事會更順利,門路也會越來越多。所以,很多商人都會把自己與領導的合影擺放在辦公室最醒目的位置。
此外,拋開就事論事的邏輯,這個事件其實折射了一種現(xiàn)象:在我們的現(xiàn)實生活中,不少人特想獲得別人的羨慕,都想在自己的身上涂抹“特權”色彩,以此炫耀其高人一等的優(yōu)越感。比如,他們認為,別人要遵守法律,自己卻可以不遵守;別人畢業(yè)需要找工作,而自己則只需要一個電話找關系;別人辛苦打拼上十年也買不起房,而自己隨便就有好幾套。他們在挑戰(zhàn)社會公序良俗,挑戰(zhàn)公平正義,并試圖通過這種挑戰(zhàn)證明自己的存在價值,滿足自己空洞的自信。
當然,由此又派生出一些貪慕虛榮的現(xiàn)象。比如,一些女孩照相,一定要站在寶馬和奔馳旁邊擺拍,可是寶馬明明不是自己的,她卻要配文說“去哪玩”。還有一些人“千穿萬穿,牛皮不穿”。他們原本想引起別人的注意,想被人羨慕和高看一眼,成為朋友圈里的核心話題人物,可最后得到的不是贊美,而是吐槽和惡心。郭美美就是其中的典型之一。
我一直以為,被人尊重是需要條件的:一曰人品;二曰能力。二者是或然關系。樸實有才的貧家女受人敬重,而拎名包、開豪車,出入名門的女孩不一定會被人尊重。這幾天,通過《中國詩詞大會》走紅的上海高中生武亦姝就是最好的證明!斑@個00后美少女滿足了人們對古代才女的所有幻想”,這是很多網(wǎng)友對她的評價。相較而言,諸如“穿山甲公子”一類人,只會讓人產(chǎn)生審丑疲勞。
是的,一個連法律常識都沒有的人是可憐的,一個只知道以炫耀刷存在感的人是可悲的,一個連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誰卻總是自我感覺良好的人是不幸的。他們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像一只朝著太陽活蹦亂跳的猴子,只能成為別人茶余飯后的笑料談資。毫無疑問,真實、有價值、有厚度、有暖度,才會讓人打心里欽佩,才會有親和力。時下不少人應該正確認識被人欣賞的內(nèi)涵和源泉。
(責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