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3日,一位司機駕駛貨車在北京境內(nèi)與另外一輛貨車相撞,后在交警協(xié)調(diào)下,從一家救援公司叫來了拖車救援。兩車共花費了12.87萬元,司機王允禮坦言“交不起”。兩個多月過去了糾紛結(jié)果如何?記者再次采訪了王允禮,他說12.87萬元的拖車費依舊無解,F(xiàn)在,他要干的只有一件事:搜集證據(jù)起訴拖車公司,證明他們沒有提供價值12.87萬元的服務(wù)。(1月4日《北京青年報》)
目前,已經(jīng)有律師加入到了起訴團隊里,積極幫助這位司機出謀劃策?墒窃谶@個團隊里,原本該出面出謀劃策的一些部門卻沒有反應(yīng)。物價部門為何不參與?交警部門為何不參與?高速公路為何不參與?
有人說,這只是一場車主和拖車公司的官司,這些部門沒有資格參與。這話筆者不愛聽。拖車費用是12萬多,這就是天價,物價部門沒有責(zé)任理清來龍去脈?當(dāng)初聯(lián)系拖車公司的就是交警部門,出了這樣的糾紛,交警部門能置身事外?事故是發(fā)生在高速公路的,高速公路就能坦然笑看?
這場官司必須打。因為,這牽涉的不是一起事件,也不是一個人的公平,天價拖車是一種現(xiàn)象,需要有一個最終的說法了。否則還會有更多人受害。1月4日出版的《貴陽晚報》報道了一起交通違法事件。一位駕駛員的小貨車在高速拋錨了,他不是找專業(yè)的拖車公司拖車,而是喊來了朋友幫助推車,被交警部門查處。這不就是對“天價拖車”的焦慮嗎?
官司必須打,卻不能只起訴拖車公司。也就是說,要和拖車公司打一場求真理的官司,更需要找到問題所在,紀檢部門也需要介入。因為,這12.87萬拖車費已經(jīng)是一出霧霾重重的懸疑劇,值得質(zhì)疑的地方很多。這牽涉的不僅是一家私人的拖車公司。我們必須要追問這樣一連串的問題:12.87萬元天價拖車費,真的都裝進了拖車公司的腰包嗎?在如此豐盛的“拖車盛宴”里,拖車公司扮演的究竟是什么角色?拖車公司究竟是吃肉,還是喝湯,亦或只是啃了一根骨頭?
起初救援的時候,拖車公司是交警喊來的。這樣看來,交警和拖車公司之間并非是陌生人,這猶如刑事警察喊來撈尸隊是一樣的。他們之間是有合作關(guān)系的。那么,這種合作關(guān)系,是交警個人和拖車公司之間的,還是交警隊與拖車公司之間的?在這個過程中,這些拖車的費用有多少需要孝敬交警部門?如果說,拖車公司是與高速公司的合作,那么成為高速公司的?捅澈,高速公司有沒有從中提取利益?拖車公司的天價費用構(gòu)成里,物價部門是導(dǎo)演還是主演?是不是也領(lǐng)取了“演出費”?
12萬拖車費,不能只起訴拖車公司。還要看看有無腐敗現(xiàn)象,都有多少人跟著吃肉喝湯了?
(責(zé)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