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違建,搭了拆、拆了搭。偷偷摸摸搭,曝光后,轟轟烈烈拆,報道后,民心大快;但是,大快很快過去,違建又長起來了;
一條河道,臟了清、清了臟。偷偷摸摸排,曝光后,轟轟烈烈清,報道后,民心大快;但是,大快很快過去了,河道又臟起來了;
一處公共設施,建起來時風光無限,日常維護丟在腦后,曝光后,才說要大修。大修花的錢,或許比日常維護多得多,但日常維護工作難以看到,大修則又可以大張旗鼓……
這三類事情,都是本報報道過的,不再點名,因為并不是個案,有一定共性:
媒體監(jiān)督后,有關政府部門作出回應、有所動作這件事情,一方面當然要肯定其為民生、公益考慮,有服善之勇;但另一方面,這樣的整治方式總難讓百姓滿意。問題之所以一再復發(fā),治而不理,當然說明整治管理的確有難度,可能有歷史欠賬、有多方博弈、有牽制掣肘,同時也凸顯了長效機制的重要性。沒有長效機制,這類問題就容易淪于不舉不究、治而復發(fā)的窘境。
再進一步,每次的整治活動,可都是要花錢的,在不少案例中,花的錢還不少,比如拆違,拆除需支付機械費用和人工費用,僅一臺挖機每天租借費用就至少約1500元,還要付工資給實施拆除的工人。因此,除了大快人心之外,還要知道,執(zhí)法是有成本的。這個成本固然因為違法現(xiàn)象的多少和難易而不同,但更可能因為治理方式的效率而有高低。好的機制,可以花小錢辦大事;不好的機制,可能花大錢卻沒辦成事,或者沒辦成多少事。為什么會這樣,我不愿做無根據(jù)的猜想,只假設為有關部門腦筋動得還不夠,法子想得還不多。
這兩天,本市部分市級預算單位公開今年三公經(jīng)費預算,政府自身開支繼續(xù)縮減,有的預算單位公務用車出現(xiàn)“零預算”,這當然是可喜現(xiàn)象,沒有必要的公車費,省一筆是一筆。日常行政中的花銷,比如上面說的頑疾整治,可能沒有“零預算”那么顯眼,但只要是省下來的,何嘗不也是錢呢?
(責任編輯:武曉娟)